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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交流] 关于公寓房清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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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
所谓法治/法制,这个命题慎重探讨。许多人不知为什么总是喜欢把这个挂在嘴边,莫非是真不明白吗(?)或者本就是别有用心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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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
这里面水还是很深的,不得不承认的是这是,被误伤者估计也不在少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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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
这个既往要看当时是不是违了当时的法,有部分当时就是违法的,只不过想着大家都这么弄的法不责众或者领导乱搞买的人也糊涂。但是有部分确实合乎当时的规定,这部分才是真的冤,按说现在真要清也应该给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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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
各单位真是不一样。我们大院这么多年的转业干部,一直都是按现役标准的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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