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后由 plxy 于 2023-5-23 07:10 编辑
, s# c# ]9 b# t/ ]手机用户eZ56081 发表于 2023-5-23 00:36
. b. B; R3 m1 L( u( a- P亲,逐月的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是多少个月基本工资来的?跟自主一样22 个月吗?
/ ] C# a# L, Q 逐月条例第二十五条: 逐月领取退役金的退役军人去世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抚恤金和丧葬补助费,其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和军人职业年金账户资金余额可以继承。( g+ Z0 ~' ^ ^+ T* }' o
具体指什么规定不知道。
% X. S$ W+ f- U i0 K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参保人员包括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去世。根据有关法规,丧葬补助金是死亡时上年度全省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抚恤金最低发放9个月的上年度本省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发放24个月的上年度本省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如果逐月的人员按照职工养老保险规定计发丧葬费,抚恤金,那么就很少。
# \% m' x' \4 [* p 如果按照公务员那就很多,网上也有规定。& K- C# s3 @9 C! T; b0 y$ K
公务员去世抚恤金:按照民发(2011)192号文件的规定精神,公务员和退休人员如果属于病故的,一次性抚恤金为上一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的基本工资或是本人生前的基本离退休费。在这个文件中没有对丧葬费进行统一规定。上海市机关事业单位丧葬费标准:根据《关于调整本市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丧葬费标准的通知》(沪财社〔2020〕104号)规定,自2020年10月1日起,本市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其丧葬费标准为6000元,包干使用,超支不补。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包括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7 Y' j0 r' D: N1 @4 ?" F& R
不过,既然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也已经与企业养老保险并轨,是不是以后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丧葬费和抚恤金标准也有可能改变呢?
, P& n' \0 n) C9 D4 a; ~- ]( X+ z x4 P; \; W t7 w7 d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