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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邓定侯

自主的大哥们和为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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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长值: 18775

发表于 2023-6-12 08:43:10 | 显示全部楼层
“自主的大哥们和为贵”?这话应该在隔壁“自主择业”版块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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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奇怪为什么这些大哥非要跑到逐月板块来讨论逐月政策,还互相骂的人头都快打破了  发表于 2023-6-12 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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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长值: 15550

发表于 2023-6-12 08:54:58 | 显示全部楼层
鞋合不合适,脚最知道。别被有的“好心人”喋喋不休的争取所误导,相信自己的任知能力,选择了就坦然前行。

说的在理,点赞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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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12 09:17:56 军转网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是第几批,年金发了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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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聊私聊  发表于 2023-6-12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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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12 10:24:27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觉有点像有个讲农场的动画片里的场景,鸡鸭猪牛分别站在自己的立场一顿吵,最终命运其实还在农场主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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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12 12:04:44 | 显示全部楼层
朱月就是自主的升级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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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880,逼脸疼不?  发表于 2024-1-2 20:19
主要疫情 ,报上去的方案本身就是一样的甚至优化了,结果被否决了。  发表于 2023-6-12 14:50
一本正经的胡咧咧  发表于 2023-6-12 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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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12 12:10:57 军转网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多数还是有素质理性交流讨论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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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13 06:33:46 军转网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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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13 07:11:24 军转网 | 显示全部楼层
杨961463 发表于 2023-6-13 06:33
国家有没有权利修改法律条文???以前物质资料不丰富,人多,施行计划生育,现在生产力发展了,人口结构 ...

你举的例子太好了。1985年,"计划生育好,政府来养老";1995年,"计划生育好,政府帮养老"; 2005年,"养老不能靠政 府!"
照你的说法,有关部门不仅要退还张艺谋超生的七百多万罚款,还要给与三胎奖励。相信你立马就会反驳,法不溯及以往。为何到了你这,这条基本法制精神和立法基础就选择性的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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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是对的,觉得自主政策不好废止就行了。就像计划生育条例一样,但能把罚款给人退回去吗?把处分撤销,丢了工作的给恢复工作,补发工资吗?  发表于 2023-6-14 13:26
每一届政府都有不同执政理念,不改革社会怎么进步?  发表于 2023-6-14 05:42
414是不是也修改了法律?还有宪法也可以修改。  发表于 2023-6-13 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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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13 07:41:59 军转网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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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13 08:09:25 军转网 | 显示全部楼层
杨961463 发表于 2023-6-13 07:41
时代在发展,各种政策法规也在改,我不知道你是怎么样理解法不溯及以往!!!再说了,这是逐月,有啥自主 ...

立法法第九十三条规定为我国法律的溯及力问题提供了基本准则,即原则上不溯及既往,除非是有利于当事人的特别规定。该原则不区分公私法,既适用于公法领域,也适用于私法领域,民法典作为私权保护的基本法律,同样适用该溯及原则。根据法不溯及既往原则,民法典原则上只对其施行后的行为或事件产生约束力,对其施行前发生的行为或事件无溯及力。法不溯及既往作为一项重要的法律原则,其基本价值追求是防止公权力包括立法权和司法权的滥用对私权利造成侵害,维护公民的既得权利与原有法律地位,保障公民的自由。由于当事人是依据行为时的法律(即旧法)来规范调整自己的行为,以期取得相应权利并承担义务,而新法在颁布前不为社会公众所知悉,“如果法律溯及地对当事人产生不利影响,将损害当事人的信赖利益,进而挫伤社会公众对法律的信仰。可见,法必须具有可预见性,是法不溯及既往原则确立的基础。”因此,为了维护当事人的预期利益,民法典不溯及既往是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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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点复杂!  发表于 2023-12-27 02:22
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力高于法律!法盲一个。  发表于 2023-6-15 11:28
权大于法,这就是你们这些水军想说的吧。  发表于 2023-6-14 18:21
是你自己说的,无法可依,你改安置也是合情合理。那现在没有叠被子法,你不叠被子也是合情合理啊!所以说你是法盲还有脸谈法律。你的自主择业待遇是法律吗?根本就不是法律,你天天的谈什么立法法。智商有问题?  发表于 2023-6-14 08:39
既然你都不承认比条例等级更高的中发文件的法律效力,在这里大谈特谈条例的约束作用,不是打自己脸吗?  发表于 2023-6-13 19:42
真可怜一个法盲在这里大谈特谈法律。我就问你在部队不叠被子,团成一团可不可以!你是不是可以大声的怼你的领导,国家没有出台军人叠被子法,我想怎么样就怎么样,你强制我叠被子你违法了。  发表于 2023-6-13 19:31
但是计划生育条例被废止了,也没有哪个给你父母退款啊,对吧!  发表于 2023-6-13 17:49
你说的对,计划生育条例如果是法律,你爹妈已经违法了,就不仅仅是罚款。  发表于 2023-6-13 17:44
还立法法?你自主择业办法什么时候立法的?法盲一个还搬出立法法,真不嫌丢人。哈哈哈哈哈!  发表于 2023-6-13 16:25
你的智商真的可怜!你在部队把被子团起来放床上可以吗?反正法律没有规定,你把被子扔在床上也是合情合理的。你有脸说是军人!  发表于 2023-6-13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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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13 08:23:03 军转网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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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13 11:36:19 军转网 | 显示全部楼层
因为版主不让骂你这种东西,我只能把你举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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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里骂脏话的。版主不让骂人。  发表于 2023-6-13 15:00
举报谁了?  发表于 2023-6-13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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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13 13:29:40 军转网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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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13 14:58:43 军转网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妞妞和卢比比 发表于 2023-6-12 12:04
朱月就是自主的升级版

是降级版或者简配版或者阉割版版或者乞丐版或者td版吧,哪怕叫个青春版也比叫升级版更匹配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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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13 15:27:26 | 显示全部楼层
jbmcsm 发表于 2023-6-13 14:58
是降级版或者简配版或者阉割版版或者乞丐版或者td版吧,哪怕叫个青春版也比叫升级版更匹配些

这不是为了和气嘛,谁都知道是低配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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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13 16:31:43 军转网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说明,我是去年选的逐月。我认为楼主真搞笑,自主的大哥过来也无非说未遵守文件,发言是为了让决策层看到,没有他们的发言哪能更好进步?我也没见自主的针对逐月的争吵。倒是你,是啥身份在发言?站在了我们退役人的角度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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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军人成天开口闭口法律,实质上法盲文盲一个。大谈特谈立法,殊不知你的自主择业待遇根本就不是法律。  发表于 2023-6-14 17:16
假军人怀疑真军人的身份来了,搞笑吧。假军人高谈阔论逐月的事,意外吧。目的是什么?受何种势力指使?  发表于 2023-6-14 13:01
邓定侯,他根本就不是什么逐月的,连军人都不是。你见过哪个真正的军人成天和国家讨价还价,要钱要待遇的。什么叫未遵守文件,国家自己发布的政策还不能与时俱进了?那就不要改革了!  发表于 2023-6-14 08:43
你有啥问题,不问问早两批逐月的,听几个自主的在这儿给你瞎扯夹带他们自己的私货,您这思路是真好  发表于 2023-6-13 19:00
文件也不了解,执行也不了解,这种讨论你觉得有质量吗?除了宣泄情绪他们还干啥了?没看着他们互相谩骂你自己找去,我还有义务给你指出来呢?  发表于 2023-6-13 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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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津贴 +2 收起 理由
ssw + 2 他是多余,越惨呼越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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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13 16:38:02 军转网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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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13 17:09:31 军转网 | 显示全部楼层
LIHUIHUI 发表于 2023-6-13 16:38
真正为退役军人发声的大家都能理解支持。

所以我觉得楼主真搞笑,身份存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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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林嫂这个名字起得有意思。  发表于 2023-6-13 23:00
你不要顾左右而言他,请正面回答问题,逐月的文件你看过多少,逐月的执行情况你了解多少,一知半解,你怎么知道误导别人的不是你?  发表于 2023-6-13 18:32
首先你这个标题就提到自主。第二,水军和代理人能来这个板块,真正的军转还不能来?第三,看着一班水军和牛鬼蛇神坑蒙拐骗新军转,毒鸡汤文乱飞,乱解释政策,和电信诈骗一样,该不该提醒?  发表于 2023-6-13 18:02
还说我身份存疑,你们先回答我几个问题,你们是逐月的不是,在这个板块讨论的逐月话题你们看过文件没有,有没有实际经验,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知不知道?我看只是想夹带那些祥林嫂的私货而已  发表于 2023-6-13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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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13 18:58:29 军转网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Cv58276 发表于 2023-6-13 16:31
首先说明,我是去年选的逐月。我认为楼主真搞笑,自主的大哥过来也无非说未遵守文件,发言是为了让决策层看 ...

看样子你不是逐月的。我肯定看过文件啊。宣泄情绪也是我们退役人的事情,而你,大概率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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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人就是代理人。  发表于 2023-6-14 13:02
他明显不是逐月的。连军人都不是。你见过哪个逐月的天天为自主的说话!明显是水军。  发表于 2023-6-14 08:44
谁知道你干啥的,他们的马甲也说不定  发表于 2023-6-13 1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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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13 20:03:48 军转网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Cv58276 发表于 2023-6-13 18:58
看样子你不是逐月的。我肯定看过文件啊。宣泄情绪也是我们退役人的事情,而你,大概率不是。

马甲?呵呵,你看我之前发的帖子问怎么逐月安置还没有动静。我是去年年底选的逐月。那你是啥身份?现衣?逐月?转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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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你是逐月的,绝不是水军和代理人。  发表于 2023-6-14 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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