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积分
- 116
- 最后登录
- 1970-1-1
- 阅读权限
- 10
- 积分
- 116
- 帖子
- 精华
|
大家一起国务院官网留言,当活马医吧。从当年2003年第一批国防生到最后一批,没有一个国防生实现了自主择业,这与当时宣传不符,是否存在违约?可否行使法律权利去**?觉得自己被国家骗了,当时宣传20年可以自主择业,待遇计算方法很认可,因此放弃了更好的机会选择了国防生。来到部队后,工作中无论多么艰苦多么困难也一直咬牙坚持,只为实现心中自主择业梦想,可眼看就实现了这个目标,咬牙到了还差一两年的时候,突然取消了,改成了逐月,待遇计算算法差了很多。请问这算不算违约?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但中人选择逐月应该给予补偿。可否采取以下建议:由于2021年1月开始实施的逐月,比如中人选逐月,在此节点前干龄10年,那就享受10/16的自主待遇计算方法+6/16的逐月待遇计算方法,依此算法给予中人补偿。中人在逐月时,应补偿新政策前的自主待遇,这是合理且公平的。没多少钱,但这关乎一个国家的信用,后面人也都看着,对军人无信用对别人也会好不到哪去,大家会寒了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