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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上军转网看到多名战友发退役金计发比例疑问的帖子,现将关于自主择业转业干部退休金计发比例的相关文件政策摘抄如下,供战友学习参考:6 Q) Y" }" H* Y+ r6 t% ?9 h6 V
第一份文件:《**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印发〈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发〔2001〕3号。
1 V3 w" R4 w9 G. F/ Q/ R第三十八条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由安置地政府逐月发给退役金。团级职务和军龄满20年的营级职务军队转业干部的月退役金,按照本人转业时安置地同职务等级军队干部月职务、军衔(级别)工资和军队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为计发基数80%的数额与基础、军龄工资的全额之和计发。军龄满20年以上的,从第21年起,军龄每增加一年,增发月退役金计发基数的1% 。( {+ \2 c, J+ Z# k' f
第三十九条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按照下列条件和标准增发退役金:(一)荣立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或者被大军区级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分别增发月退役金计发基数的5%、10%、15%。符合其中两项以上的,按照最高的一项标准增发。(二)在边远艰苦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15年、20年以上的,分别增发月退役金计发基数的5%、10%、15%。符合其中两项以上的,按照最高的一项标准增发。本办法第三十八条和本条各项规定的标准合并计算后,月退役金数额不得超过本人转业时安置地同职务等级军队干部月职务、军衔、基础、军龄工资和军队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之和。. Q0 [) @- B9 l, a. Q
第二文件:关于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国转联[2006]1号相关规定:* x+ w+ O) E A, I- O3 x' E2 U
一、关于军龄和工作时间计算问题(一)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军龄、衔龄、任职年限、边远艰苦地区工作年限和配偶随军并取得常住户口计算时间等截止日期,为批准其转业当年的3月31日。(二)地方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直接入伍的军队转业干部,选择自主择业的,比照同期入军队院校学习的干部相应确定自主择业条件。 j; J8 o4 t; J
(三)收归军队建制的人武部干部,属于转业复员军人的,其收归前在人武部工作时间连续计算军龄。
9 o- \" _) B* d% ?$ R(四)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服现役期间的工作单位以军队任职命令确定的单位为准。
* A. q2 e, B$ u9 e/ a(五)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服现役期间,外出学习(进修)或者代职在1年之内的,计算为其原部队驻地工作时间;在1年以上的,计算为其原学习(进修)或者代职部队驻地工作时间。
8 _9 y8 c; R. N, d2 b8 L(六)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在边远艰苦地区或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时间,累加计算,不满12个月的按1年计算。3 a$ i4 a6 Q1 G1 g4 a7 i
(七)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服现役期间在飞行、舰艇学院学习的,其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时间,从飞行、舰艇学院学员档案记载的上飞机、舰艇时间起计算。, x- B' V# m8 f0 q# T2 X% Q
(八)跳伞兵服役年限,不视同从事飞行年限。 \% R& Y p- O
(九)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其军龄按实际服役年限计算,不进行折算。1 |2 F# T4 U1 k$ a5 ]3 [* E$ C/ o6 F
二、关于退役金计发问题* ]; V; {, F2 Q; g9 x* s3 v
(十)增发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的军龄计算,服现役每满12个月计算1年军龄。剩余不满12个月的按1年军龄计算。(十一)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在地方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直接入伍的,其在校学习时间,与其军龄合并计发退役金。
0 P2 G) k9 g3 R' Y(十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入伍前上山下乡或者参加地方工作的时间,不作为增发月退役金计发基数比例的依据。* C0 {. x! K) V7 O" f, X
(十三)公安部门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给予边防、消防、警卫部队现役人员立功奖励的,按中发[2001]3号文件有关规定作为增发月退役金计发基数比例的依据。地方给予军队现役人员或者地方给予收归军队建制前人武部干部的其它立功奖励,不作为增发月退役金计发基数比例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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