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新一轮军队住房政策制度改革的序幕已经拉开,现住公寓房的军转干部无不期盼借此机会解决自己的保障住房这个历史遗留问题。应当说,广大军转干部觉悟是比较高的,通情达理的,坚决拥护中央军委清房的英明决策。1 [6 x( ~7 f( R8 \$ N% F8 `
清退涉及军队、地方政府和军转干部等多方利益,需要军队、地方政府和军转干部等多方取得共识,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完成。因此,清退必须在国家有关军转干部住房保障政策的框架下进行,可借鉴地方职工清退公房的做法,采取置换、优先安排保障住房、货币化补偿安置等措施,将军转干部家庭从部队公寓房中有序迁出。' ]6 P3 g; }: o& s' [
需要指出的是,一些不了解军队住房制度与历史沿革的同志说,这些军转干部不像话,素质低,怎能赖着不走?这实在是天大的冤枉!军转干部被困公寓多年而没能迁出,责任并不全在他们,与军地没有落实中央﹝2000﹞62号、﹝2001﹞3号等文件,没有按政策规定为军转干部保障住房有很大的关系。8 E! ]1 r. O% F2 x& {* m+ c
有段时间,军转干部承租部队公寓房曾被视为有房,后来政策调整又认定为无房,地方住房政策的多变与军队住房政策的不一致、不衔接,加之军人因部队人多房少、地方保障房受限等原因没能购房,而同时期地方公务员、企事业单位职工都参加了房改,分配了房改房、经济适用房、两限房等保障性住房,如今不少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等上市出售套现赚了一笔。而被困公寓的军转干部即使军龄超过20年、30年,部队也不让买;而地方政府又没有落实有关保障军转干部住房的政策,这样,他们的住房问题就成了军队和地方两不管的老大难!( Y1 C: T& F+ j1 R
但话说回来,军官服役到了一定职级,一般能分到与其职级相对应的公寓房,服役期居住都合规,一旦转业就不合规了,即使居住了几十年,也要被清退。这主要源于公寓房管理新规,军人退役就要腾退。这看似有理,实则不全面。因为国家和军队相关政策明确规定,对军转干部的住房要给予保障,但问题是对这些被困军转干部的住房没有保障。
: E! T% e% S) ?) G军转干部取得部队公寓房居住权,是基于其为国防和军队建设所作贡献及职级而享有的合法住房权利,完全不同于一般住房市场上租客对所承租房屋的居住权,军转干部享有的公寓房居住权蕴含着包括部队房改福利在内的住房保障权益,是合法合规的、有政策依据支撑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清退不是军转干部被剥夺合法住房保障权利而自认倒霉认栽的搬离行为,不是仅靠部队一纸通知就能一蹴而就的,因为被困军转干部合法居住权和住房保障权益,必须依法依规给予保障和维护。1 k; y* p- M4 M3 [
清退工作中作为主导方的部队要切实担起与地方政府沟通协调、推动协助地方政府落实有关军转干部住房保障政策的责任,作为住房保障主体的各地方政府务必要理旧账,敢于担当负责,全面执行有关军转干部保障住房政策,确保军转干部的保障住房落实到位。做到了这些,所有清退问题将迎刃而解,军转干部家庭就会主动腾退所住公寓房!
+ j8 {' m- `7 ]- u1 X0 [不得不提的是,新规对不符合租住条件、家庭确无其他住房的,设置了2年过渡期,之后如继续租住,其租金将按照当地市场普通商品房平均租金来计收,这无疑将大幅增加被困军转干部家庭的生活成本,降低他们的生活质量。希望军队有关部门设身处地为他们着想,充分考虑他们的困难,坚持清退与保障并重,让他们有个落脚安身的地方足矣!" G6 f9 A$ L! y* [! R! I
如果在本世纪初就实行像今天部队的住房补贴政策,比如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住房补贴和公积金实帐化且可以随月发放等等措施,也不会挤压到现在如此多的遗留问题。用现在的制度来评论以前的做法,确实是有待商榷。1 {) ~7 M5 M4 S6 `3 t% w- k
部队房改,对转业干部住房要先保障后清退,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不能简单的一刀切,军地要落实好中央2000 62号文件,2001 3号文件,先保障后腾退,不能光谈腾退不提保障,要负责任有担当的解决好军转干部的住房保障,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 s6 [5 D" [9 C& K
|
评分
-
查看全部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