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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正德年间,徽州大旱,太守求雨没有诚意,不能感动神灵 没能求到雨。有个书生作了一首十七字诗嘲笑太守说:“太守出裤雨,万民皆喜悦;昨夜推窗看,见月。” 太守得知后,派人把书生抓来,打了十八大板。 太守问他说:“你为何要作诗嘲笑本官?” 书生不吭声。 太守发怒了,站起来说:“你听着,你要是能再作一首十七字诗,就饶了你。不然的话,一定要处以重刑。” 书生当场作诗道:“作诗十七字,被责一十八;若上万言书,打杀。” 太守转怒为喜,就把书生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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