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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月和复原的本质接近[复制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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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
先搞清楚自己是什么角色再根据角色选剧本,这就叫量体裁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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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
你的无知暴露的淋漓尽致!你的角色决定了你的认知,你没遇到这样的事,当然说的好听!士官拥护,因为多了一个选择,如果少一个选择呢?搞得自己觉悟很高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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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
退部2021年82号通知指出,《细则》是经D中央、J委和国务院批准发布的。而退部2020年20号通知,未明确指出经D中央、J委和国务院批准发布的。还是有差别的。
退部2021年82号通知指出,《细则》是经D中央、J委和国务院批准发布的。而退部2020年20号通知,不符合中发2016年12号文件,且未经J委和国务院批准发布的。还是有差别的。
依规讨论问题,不喜勿喷。
baowdong真是个大好人!
2021年1月退保法明确自主己取消。2021年之后既便逐月想改也只能在退休、安置和复员中选择,所以诉求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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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
退保法是2021.1.1生效的,那么以其为依据在2021.12月出台的逐月办法在法理上就没有任何问题。因为退保法的法律层级是高于2024.9.1实行的退役军人安置条例的。从来没有说必须有安置条例才能确定其他安置办法的。
自主2021年退保法就取消了,之后的只能选退休、转业和复员了。
依规讨论问题,有理讲理,拒绝无理取闹。
你这个baowdong人人喊打!
同时,你不提别人,别人也懒得答理你。不合理地提及别人,难道不允许别人合理地回复吗?
另外,上级条例对下级实行的政策(逐月细则)进行确认和补充,有什么问题吗?这样的例子很多吧?
你好好学学政策吧,《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是军事法规,3号文件是传达落实《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退保法是法律,是《安置暂行办法》的上位法,当然有权取消自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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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
你不提别人,别人也懒得答理你,同时劝你学学政策规定,省得张口就是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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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
退保法是2021.1.1生效的,那么以其为依据在2021.12月出台的逐月办法在法理上就没有任何问题。因为退保法的法律层级是高于2024.9.1实行的退役军人安置条例的。从来没有说必须有安置条例才能确定其他安置办法的。
自主2021年退保法就取消了,其他的只能选退休、安置和复员了。
是退保法取消的,不是安置条例取消的。
你好好学学政策吧,《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是军事法规,3号文件是传达落实《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退保法是法律,是《安置暂行办法》的上位法,当然有权取消自主。
同时,上级条例对下级实行的政策(逐月细则)进行确认和补充,有什么问题吗?这样的例子很多吧?
这就和自主无关了。即然问了可以回复你一下。逐月是退保法定的,逐月细则和安置条例是相同部门制定的(退部和相关部门),所以,同部门对以前政策再次确认或补充,应该是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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