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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4-30 17: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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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 x. a: u, o( Y: B. Q* d; R- v战友分析的也是有一定道理,未来的《退役军人法》应该会把自主择业这个群体的经济和政治待遇以立法的形式固定下来,这是大势所趋,不会容许哪个人或者哪个群体去改变。但是就此次调整退役金这个具体事来说,最终结果还真是不一定是怎么样的,现在这个事在某种程度已经上升到法制层面上来了(有律师战友已经分析的很到位了,下位法与**法相抵触),加上也确实违反了国家的契约精神,推进的方法和程序也出现了问题。特别是各项之和的百分比这件老自们很看重的事还没有最终定论,虽然现在已经按照这个方法去增补和发放了,但是会不会改变谁也说不好,相关部门或者说是高层也在观察舆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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