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转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微信登录

微信扫一扫,快速登录

查看: 1937|回复: 45

[自主生活] 退役军人保障法草案开始征求意见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0-6-22 12:04:44 军转网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x
即日起至7月21日,在全国人大网站、公众号、客户端均可提交意见。建议大家针对草案内容提针对性意见,毕竟我们只能在规则内争取最好的结果。

评分

参与人数 3津贴 +35 收起 理由
司令员中将 + 30 很给力!
老军自 + 3 http://www.npc.gov.cn/flcaw/
居安物业人 + 2 赞一个!

查看全部评分

 楼主| 发表于 2020-6-22 15:21:26 军转网 | 显示全部楼层
对这个保障法的修改意见如下,请广大战友批评指正和修改:   第三章 退役安置, J( \( g) r1 s0 e
第十八条 中以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安置的,服现役须满规定年限,按照 国家有关规定逐月领取退役金。此地国家有关规定也要具体规定出来,上升到国家法律的高度,不能随意更改以前已经执行的政策规定,对本法实施前的人员应该执行以前原有的政策规定,不经党中央和超过三分之二退役军人的同意,不得随意更改退役金的发放原则、办法、结构和标准。本法只对本法正式实施以后的人员有约束力。
$ C5 t' Q" B& o第四十四条 改为 结合退役军人服现役期间所做贡献,中央人民政府必须坚持普惠与优待叠加的原则,必须给予退役军人全国统一的普惠性政策和公共服务的优待。
0 Q2 F- h7 z/ u5 r! i第四十八条 军队医疗机构、公立医疗机构必须为退役军人就医提供优待服务,并对参战退役军人、残疾退役军人给予优 惠。
) C  J& W  @, _3 }# Y第四十九条 退役军人凭退役军人优待证等有效**享受公共交通、文化旅游等方面的优待,具体办法由国家退役军人事务部统一制定,全国统一实行。
$ a! L, m  W2 G- |第四章 教育培训) R3 @' K! y  R" p0 z
第三十条 军人退役前,所在部队可以提供职业技能储备培 训,组织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各类高等学校举办的高等学历 继续教育,以及知识拓展、技能认定等非学历继续教育,退役军人在部队期间取得(包括部队评审和参加地方资格职称考试取得)的职称和技能证书,军人退役后地方都应予以承认,都要纳入地方相关管理系统统一管理。 . Y% m0 M' `5 J( c2 b" \* M
部队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现役军人所在部队开展教育培训提供支持和协助,在军人退役后,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应当提供相应的实习单位,并提供相应的实习费用。
5 M* O9 Q/ v  f. _- Z' Q. [第七章 褒 扬
0 t; d+ m" V+ a# b/ ]4 f7 s第五十九条 全国按区域建立国家退役军人公墓,退役军人死亡后,征得本人同意的,都可以安葬在国家军人公墓内。6 {9 _, |5 |2 A  |. w2 S
第八章 管理和监督
; F$ Q* q: B7 u5 z8 I第六十五条 国家实行退役军人工作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 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退役军人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对本级 人民政府负责退役军人有关工作的部门及其负责人和下级人民政 府及其负责人的考核评价内容。5 C7 D( U% V! O2 E& c
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地区和部门,由省级以 上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约谈该地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或者该部门主要负责人,并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X2 R3 Q" g6 C+ P: V2 f
第六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 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的行为进行检举、控告。受理检举、控 告的有关机关必须是国家司法部门或机关,受理检举、控 告的有关国家司法部门或机关应当依法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检举人、控 告人。
# \9 l, x7 P1 \  v, }第九章 法律责任9 N% U. `0 f/ l# s" c$ d
增加 六十七条 地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或者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因错误决策或重大失误,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破坏的应当追究其责任人法律责任或刑事责任。
4 W3 R. r# q0 {5 i第七十一条 退役军人弄虚作假骗取退役相关待遇的,由县 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取消相关待遇,追缴非法所得,并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分。 2 O) j4 F! L* {7 l" |5 ~7 Z' |
退役军人受到刑事处罚以上处罚且影响特别恶劣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根据国 家有关规定,中止、降低或者取消其相关待遇。
4 x( u4 h8 W3 t2 Y6 v* v" m取消第七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和刑事犯罪的应有公安机关和法院来执行和判决,退役军人事务部没有这个权利。
4 x, Q6 l) k; K3 M( P" b" H4 H8 U                           

点评

第三十六条增加 为更好地了解服务保障对象,做好退役军人的服务保障工作,加强退部工作人员和部队的血肉联系,建议退部人员定期到部队体验生活,定期轮训。  发表于 2020-6-22 16:41
己提交  发表于 2020-6-22 16:27
改的和原文用黑红两种色区分开。  发表于 2020-6-22 16:27
已提交。  发表于 2020-6-22 15:57
照此再提交。  发表于 2020-6-22 15:48

评分

参与人数 1津贴 +30 收起 理由
司令员中将 + 30 很给力!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3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0-6-22 15:25:33 军转网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章 总则里面,提的是对自主择业人员的定位,法案没提自主择业干部,我们不能被忽视。
回复 支持 2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6-22 15:39:52 | 显示全部楼层
青月无双 发表于 2020-6-22 15:210 ^1 o( k7 J& A1 c, a* X
对这个保障法的修改意见如下,请广大战友批评指正和修改:   第三章 退役安置
6 N$ I: W, k9 }! ^. M+ N第十八条 中以逐月领取退役 ...

: j: W$ _8 E9 D作者细致入深,点赞。第九章应该是第六十九条,原文里针对工作人员的就是个处分,过轻了。应该改& b, w  X) h' _- q% I. X

点评

他们对自己太迁就了,  发表于 2020-6-22 16:15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0-6-22 15:27:46 军转网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十七条,原有住房补贴规定“根据安置地政府的规定,按照当地政府机关与其军队职务等级相应或者同等条件人员的办法执行,所需经费由安置地政府解决”不能废除!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6-22 15:27:40 | 显示全部楼层
退役军人保障法,事关5700万人的利益。大家积极荐言献策……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0-6-22 15:29:09 军转网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发〔2001〕3号文件第四十二条规定,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享受安置地相应职务等级退休干部的有关政治待遇”,法案未提及,剥夺了应有的政治待遇。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0-6-22 15:31:58 军转网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发〔2007〕8号文件规定,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未就业期间的冬季取暖费,按照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执行。. _0 e0 r& S+ u
中发〔2001〕3号文件规定,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遗属生活确有困难的,由安置地政府按照国家和当地的有关规定发给生活困难补助金。参考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暂行规定》(民发〔1980〕5号、财事〔1980〕 34号)有关规定,具体情况,按安置地政府有关规定执行,经费由安置地政府解决。
* I6 X/ b  B: B8 `) b4 p- C# `中发〔2001〕3 号文件规定,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去世后,区别不同情况,一次发给本人生前10个月至40个月的退役金作为抚恤金和一定数额的退役金作为丧葬补助费。具体办法由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 v% Z! l7 a1 u" q! N5 q7 t; `6 e* D$ ?# A; f
国转联〔2001〕8号文件规定: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去世后,一次发给抚恤金和丧葬补助费,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支付。抚恤金标准:被批准为革命烈士的,为本人生前40个月的退役金;因公死亡的,为本人生前20个月的退役金;病故的,为本人生前10个月的退役金。丧葬补助费标准为本人生前12个月的退役金。
7 @! `: A( ?/ }  S/ G/ n国转联〔2006〕1号文件规定,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符合国家和安置地政府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独生子女费)规定的,由安置地及时计发,所需经费由地方财政解决。
' a6 y$ D) i2 t这些应享有的待遇都未明确

点评

有关规定、相关文件、有关部门都太不明确了,跟没说一样  发表于 2020-6-22 15:42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0-6-22 15:35:51 军转网 | 显示全部楼层
(4)《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役金发放管理办法》(国转联〔2001〕9号)规定:退役金的停发按中发〔2001〕3号和国转联〔2001〕8号文件规定执行,由地(市)军转部门上报省级军转部门审核批准,**停发手续。停发手续注明停发的原因和时间,记入本人档案,并通过财政部门通知代发银行,同时向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备案,年报时相应核减人数和退役金数额。
+ _& D# ]" t6 g7 ?4 p
2 z, T7 B" s- ^(5)《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受刑事处罚后有关待遇问题》(国转联〔2014〕8号)规定: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或者被判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刑罚执行完毕后不再享受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待遇。除此情形以外,其他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刑满释放后,可享受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待遇,但根据罪行的轻重和服刑期间的表现,按照降低一至两职重新核定退役金和各项生活待遇标准。职级待遇的重新确定,由省级军转部门**,并报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备案。& t( h/ \! @. w) p- @2 E3 U' o5 U
不是随意一级管理机构就能处置自主择业人员职级待遇的!法案第七十三条严重背离了国转联文件规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6-22 15:36:24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有细则吧
; f2 Q0 N. F# P, }

点评

等到细则已是既定事实了,而且未必征求意见  发表于 2020-6-22 15:38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6-22 15:42:02 | 显示全部楼层
青月无双 发表于 2020-6-22 15:314 _3 y8 Q; ~: f; `0 E* B& H+ A
中发〔2007〕8号文件规定,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未就业期间的冬季取暖费,按照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执行。
2 i0 i4 w2 M" h8 h9 m0 A ...

. F# \% l) x0 \3 }6 Q; T7 Q9 S提到的保障全部都是按已有文件规定执行,并未突出制定保障法的意义所在1 D0 W8 i4 ~; s& t+ G/ N1 ]; e

点评

并没有提到全部应有的保障  发表于 2020-6-22 16:03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6-22 15:47:42 军转网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不明白了,好多自主律师那,让大律师没看看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6-22 15:52:03 | 显示全部楼层
缺少对退役军人合理合法反映问题解决办法及时限的规定。畅通民主渠道这应该是保障的一个重要方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6-22 15:54:38 军转网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八条未对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归类,如何考虑的?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身份如何认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明确“国家对军队转业干部实行计划分配和自主择业相结合的方式安置。”“军队转业干部是党和国家干部队伍的组成部分,是重要的人才资源,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军队转业干部为国防事业、军队建设做出了牺牲和贡献,应当受到国家和社会的尊重、优待。”。对“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身份认定,是这个群体今后的相关待遇、退役金发放等相关政策的延续性、合法性以及操作性的重要依据。

点评

这个保障法,制定的太差了,问题太多,公公只强调了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就可以停止待遇的一条了,别的都是以往的,或是与没说一样的,但这是法,一旦通过 就得几十年难变了  发表于 2020-6-22 16:22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6-22 15:55:25 军转网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应该详细说明已经自主择业的军转干部的待遇落实问题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6-22 15:58:04 | 显示全部楼层
今日已提交九份,明日再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6-22 16:02:22 军转网 | 显示全部楼层
烦请自主律师同志综合大家意见和建议 整理出一个有理有据的模板 然后由毎个自主同志去人大网提交 退步再牛 也大不过人大常委会 人大网应该予以采纳 命运悠关 拜圫速办 谢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6-22 16:23:20 军转网 | 显示全部楼层
自主择业没写入保障法,就意味已经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身份随着保障法实施而被改变,没有身份的人员待遇怎么落实?还是要建议把自主择业写入保障法,保持待遇不降。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6-22 16:24:46 | 显示全部楼层
征求意见的草案真是太差了,问题太多了,提意见的内容太多了,但也得梳理清一个主要的全一点有条理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6-22 16:27:45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将《退役军人保障法(草案)》【第十八条第二款】修改为“以转业安置的,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计划分配和自主择业相结合的方式安置;以计划分**式安置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根据工作需要和其德才条件以及在军队的职务、等级、服现役期间所做贡献、专长等 安排工作岗位,做好职务职级确定工作。 ”
" q; Y$ \  ]8 a, v$ n1 ?; K* f理由:自主择业属于军官转业安置的一种重要方式,这种方式在《兵役法》第六十三条中有明确的规定。《退役军人保障法(草案)》完全故意遗漏这种实施了近二十年的安置方式,属明显的错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