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本帖最后由 威海自主人 于 2020-6-28 06:55 编辑 + C0 d/ o0 R" G# K& S* W
& u3 J( v0 X! L9 k
退役军人保障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之后,军队转业自主择业干部(简称“自主人”)密切关注,纷纷提出修改意见。& b9 S7 n, ~( b6 g* @0 J3 r8 C
为什么这部法律的出 台,引起“自主人”的特别关注?
3 q1 b$ J$ _7 o 因为:“自主人”,是政府未给安置工作的军转干部,是政府每月发给“退役金”的人,是政府应该终身保障的人。退役军人保障法,最重要的适用对象,当属“自主人”。% X/ E, I; Y; I" @
因为:退休的,现有的政策和保障措施也算很好了,就是不出 台新法规,也差不到哪里去;转业的,只要把工作安置这一个环节做好了,进入地方体制内,有单位保障着,不用退役部门操心了;复员的,一次性结算发放退役金,移交到地方,进入社会后,主要靠自己打拼了。就是以往“自主”的,还有今后“逐月”的,才是属于退役部门要特别关心厚爱、服务管理、持续保障的对象。
4 n" K; \2 e9 f) j) t 因为:自2001年施行自主择业政策以来,或因为相关法规的不完善,或因为主管部门的乱作为,或因为部分地区的不落实,出现了许多“好政策没出好结果”的问题,有的不把“自主人”当转业干部,有的把“自主人”当成只拿钱不干活的懒人,“自主人”被社会边缘化成为普遍情况。可以说,身份地位、政治权利几乎为零,仅靠发放的退役金养家糊口。6 `: e1 l/ U$ l5 J$ h- E
所以:现在“自主人”,特别希望在维护现有政策连续性稳定性的基础上,期盼出 台一部好的保障法,在重大关切的问题上实行有力的保障。这样,使以往“自主人”,以及以后“逐月人”,都能有个明确的权益预期,都能有个可靠的保障底线。比如,中发(2001)3号文件规定的,“自主人”退役金参照现役“80%”之规定,就是一个明确的保障线,还有住房、医疗、死亡抚恤等,这些才是“自主人”最关注的,是需要立法明确的,也是需要政府着重保障的。
# ?$ A/ O; B- A 至于《草案》中的“教育培训、就业创业、优待、褒扬”等专章,不是说不重要,但不是“自主人”最关心的。因为现有的“自主人”,多数年龄很大了,找工作也只能是“保字辈”(保安、保洁、保姆)的了。就是今后“逐月人”,也多是人到中年,政府不给计划安置工作,能干点啥就干点啥了,就业创业只能凭个人本事了,政府和社会组织也只能发挥一点辅助作用了。$ G: @. Q9 {; ~% t* k
令人失望的是:《草案》,偏偏对“老自主”和“新逐月”这两大需要重点保障的对象,有哪些权益、有哪些待遇,谁来保障、如何保障等问题,秘而不宣、避而不谈,特别对于“自主择业”,只字没提,太奇怪了!
" O& \5 L( P4 z 这个《草案》最突出亮点为第七十一条之规定:“退役军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且影响特别恶劣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中止、降低或者取消其相关待遇。”针对退役军人,专门制定如此“严管”与“严惩”的法条,太让人匪夷所思了!
/ y: }) \+ w l% M; V, C 近30万“自主人”,现在很困惑、很无助,内心悲凉、前途暗淡。现在最想问一问的是:制定退役军人保障法,立法初心是什么?“自主人”的将来是什么? |
评分
-
查看全部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