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手机用户xe78521 于 2021-5-17 10:38 编辑 & ~8 R @) F# T ~: O
zysicen 发表于 2021-5-17 10:16
; B5 h" A: ]7 R$ m) j谢谢,如果可以安置,也考虑什么大招了,老老实实按国家政策进行**就行了,其它都不想。就怕像以前军转办的人说的一样,很麻烦,很牵扯精力,我一直在想有政策支持怎么不好办,是我麻烦还是他们麻烦。,现在逐月政策估计广东不会**补助政策了,现在真是事赶事了,遇上了不好的时间节点。一直想转,在政策节点还真是看不清楚 。有点担心卡在某处不上不下的
; L9 {0 S E. F: Z3 ]1 Z1 } 我所说的大招,并不是为你到广州自主择业的大招,而是你转业进广州市自主择业的同时,带着你老婆也在广州指令性计划分配工作。 , M3 X" p* ]* q5 k2 D7 S/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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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0 Z6 m9 Z* K' }4 q. K8 n' a
第二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加强拥军优属工作,为军人和家属排忧解难。 符合条件的军官和军士退出现役时,其配偶和子女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随调随迁。 随调配偶在机关或者事业单位工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安置地人民政府负责安排到相应的工作单位;随调配偶在其他单位工作或者无工作单位的,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提供就业指导,协助实现就业。 随迁子女需要转学、入学的,安置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予以及时**。对下列退役军人的随迁子女,优先保障: (一)参战退役军人; (二)属于烈士子女、功臣模范的退役军人; (三)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或者特殊岗位服现役的退役军人; (四)其他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 3 C+ J. J1 v+ G" N3 u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
* k0 R: g8 G X2 [9 s; u' j 第八章 家属安置
. |$ E5 T5 g- l. M8 w m; m3 r% {3 K( { 第五十四条 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配偶的工作,安置地党委、政府应当参照本人职务等级和从事的职业合理安排,与军队转业干部同时接收安置,发出报到通知。调入调出单位相应增减工资总额。对安排到实行合同制、聘任制企业事业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配偶,应当给予2年适应期。适应期内,非本人原因不得擅自违约解聘、辞退或者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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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d8 R* x# F0 ~- ^ s/ W. b @ 《进一步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意见》
3 n" ]+ a @6 r中发〔2007〕8号 六、改进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配偶安置办法 (一)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配偶为公务员、且符合公务员转任规定的,参照本人职务等级和从事的职业,合理安排;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企业职工的,主要在事业单位和企业妥善安排。对安排到实行劳动合同制、聘用制企业事业单位的随调配偶,应当给予3年适应期,适应期内非本人原因不得擅自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5 n9 d. U" `1 A#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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