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细数政策不合理之处
1.TYJ起步低。这个是众所周知的,同级别比自差2000元左右,如果是一、二类艰苦边远地区相差在3000元左右,如果再计算自己缴纳养老和医疗保险,相差4000元左右。也许有人会说,自是旧政,逐是新政,两者之间没有可比性,但是你要知道现在能选逐的都是当年可自的,凭什么多奉献了,待遇降低这么多!
2.艰苦边远政策一刀切。艰苦边远必须满10年,才能享受TYJ比例增加,这非常不合理。本来大家就不愿意到艰苦边远地区任职,即使被迫分配到艰苦边远地区了也是在努力坚持,10年起步是不是会对在艰苦边远地区的小伙伴产生向后的拉力呀,对那些只任职了7、8、9年等不满10年的小伙伴们公平吗?难道9年的付出就不值得认可吗?要我说1年都是奉献!
3.一、二类艰苦边远地区不增加TYJ比例。政策制定者可能认为,目前一、二类艰苦边远地区不够艰苦了,不需要额外在计发比例上给与补偿了,只是在保险上补偿即可。实际上如果深入调研的话,就会发现小伙伴们所在的一、二类地区不少都是在当地的高山、农村,有的地区甚至手机信号都不好,在这样的山沟沟里工作,只在保险缴纳上给与补偿显然是难以匹配大家的辛勤奉献的。
4.工作期间每年增加2%TYJ 比例不合理。通过计算可以发现,工作期间,在不调整待遇级的情况下,多工作1年增加2%,这种情况甚至还不如早走1年,随地方社保年增资比例高(比如,社保每年增加3%,个人比例70%,那就相当于年增资2.1%)。政策制定之粗糙可见一斑! |
评分
-
查看全部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