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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交流] 自主人有铁帽子吗?这该怎么办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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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的一知半解地折腾,公众对专业问题的认知需要过程,但质疑本身是知情权、参与权的体现。都像你这样似乎无所不知,我们也去装模做样地指点江山了,还来自这求助干嘛?
公众对公益机构的质疑,是推动社会信任重建的必要手段。郭美美的QB短裙你知道吧,你拿红会作类比,脸不疼吗?
楼下这水平...
前有北京老自状告好心且无奈的红会,今有老自纠结基数,这一知半解地折腾,闹的是哪一出!
我膜拜你:风中的凤尾竹
三连暴击式灵魂拷问!
1. 直戳企业社保 “基操违法” 痛点
2. 破解 “两年时效” 认知误区
3. 打破 “法不责众” 侥幸心理
风中的凤尾竹 你是劳动法领域“穿透式提问”的神,建议收录《劳动者维权经典话术大全》
实际操作中,部分企业可能选择按最低工资标准缴纳社保,而将其余工资划为非固定绩效,从而不纳入社保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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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这个心态以及言语表现,有些类似老上访户。
企业效益很好,工资,社保都可以多争取,反之,工资都发不了,何谈多交社保。
请好好学习社会保险规章,再来谈问题吧。
提高缴费基数意味着企业和员工的社保缴费金额都会增加,理论上会减少员工到手工资,但实际上社保权益(如养老金、医保等)相应提高。为什么不愿意!
你说的“提高缴费基数,降低你的收入,你愿意?”,更是逻辑矛盾:
高报基数:若企业虚报高于实际工资的基数,如将福利、股权等非工资收入纳入,可能涉及虚增成本、逃税等问题,税务和社保部门会稽查。
第三,违规行为的界定:低报基数:企业若故意以低于实际工资的基数缴费,属于“少缴社保”,员工可向社保部门投诉,企业将面临补缴、滞纳金甚至罚款。
第二,上下限的规定:缴费基数需在当地社保部门公布的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范围内。若职工实际工资低于60%或高于300%,则按上下限执行,而非企业可自由调整。
申报基数的合规性
原则上需与实际收入一致:企业申报的缴费基数必须与职工实际工资收入相符,不得随意高报或低报
第一,法定依据:根据《社会保险法》及《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企业应按照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申报社保缴费基数。这里的“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全部货币性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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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我的工作就涉及这个模块,鱼与熊掌不可兼得。看开些,活着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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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以为他有特权,这种人就属于特权思想在作怪。部队作威作福习惯了,自主了但思想还在位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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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点常识吧,比方老板用了你的本事,每个月不得不给你发2W的工资,但是只按照保安的标准给你买社保,这也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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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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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部队自主了就是平民百姓了,还想要铁帽子,耍特权":就你这推理水平,呵呵,别让律师这个名词蒙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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