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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没有说清,对于转改文职,政策制定者的定位是从社会招聘,竞争上岗,不是你想转就能转的,选择权在军队。未满服役最低年限的,可以分流到战斗单位,也可以竞聘文职岗;满最低服役年限不满20年的,可以有转业安置地方、自主(18年)、转业安置军队(文职,时间先于前两者,4年一签)(竞聘不了文职但想离开部队的,除非岗位已有文职接替,否则按编余逐年消化);满20年的,可安置地方、自主、安置军队,凡是竞聘上文职岗的,不签合约,直到退休;50岁以上,原则上不再竞聘文职岗,直接作自主或退休处理。以上是接触过征求意见稿口头透露的,不保证来源的可靠性,但近期已不只从一个人口中得到类似的消息,自行判断,另,既然是征求意见稿,也就是和最后定稿是有出入的,但也仅仅是细节,大方向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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