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转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微信登录

微信扫一扫,快速登录

楼主: 于征

[本人分析] 有感于最近一些自媒体的扯淡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20-10-10 18:25:0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于征 于 2020-10-11 00:51 编辑
. s" q% C! }4 ~$ {4 o+ d$ J7 {5 z% H6 v5 ?

) C5 a. o0 f( n; Z8 d4 |+ k
  ?! Y( @1 Y3 H' j. I( x
. V. T. K/ C# F5 H0 k

- a4 Z" O8 @" Z" p    三、关于回归社会的能力塑造
1 a- L/ c$ d8 j4 J' ^' d    最近,有关安置方式的讨论比较热烈,有关自主的待遇讨论也很热烈。事实上,无论采取何种安置方式,都无法回避军官回归社会的能力这一道 坎。过去计划安置的主要矛盾指向了这里,改革设计中的社会化安置方式的软肋也在这里。可以这么说,回归社会的能力是解决安置方式矛盾的核心基点。
4 t; Y2 }' Z0 p2 x; r! G    可以预见,当这一问题无法得到圆满答案前,你搞的任何社会化、市场化的预期,都是空中楼阁。比如:你要搞退役后的市场化,一个重要的前提,是进入市场的对象要有市场竞争力。没有市场竞争力,你怎么能够预期“保底收入+市场收入”这么一个看似美好的制度设计能够实现?支撑性的东西解决不了,那就只能是这种形式、那种形式变来变来,扬汤止沸而已。) b9 H/ y/ Z+ F5 |1 w. N# ]+ ?! Z
   当前,人力资源市场有二个层次,一个是劳动力市场,主要是进行间歇性劳务、普遍工种劳动关系、技能型工种劳动关系的交易;一个是人才市场,主要是进行以智力服务为特征的科技岗位、管理岗位劳动关系的交易,并顺带开展以智力项目为特征的人才智力交易。从薪酬结构上看,二个层次的市场内各类型岗位的交易价格是呈梯度差异的。从交易规则上看,岗本位的招录导向和能力本位的聘用导向是占居主流的,徐匡迪院长在考察华为后,曾总结一句话:没有一个企业会使用傻瓜。因此,在大部分市场招聘的场景中,知识以及知识运用能力的差异性,决定着市场所提供岗位的薪酬待遇、工作环境不同和体面程度的不同。关于学历与收入的正向关系的调查已经从侧面反映了这个趋势。市场是逐利的场所,也是要求人岗高度匹配的场所,“莫斯科不相信眼泪”,超出能力红线之外的东西,你如何去谈情怀,谈过往历史,都将无法获取市场的高度认可。
: l. }( ]2 m0 v5 G4 B    按照马斯洛的社会需求层次论,一个正常人在认同、尊重和自我实现方面的需求是其不断追求的。一名军官在实现了认同和尊重层次后,如果再被倒退降维到低层次的生存需求,甚至职业安全的保障都难以确保时,这种落差是显而易见的。保持体面与尊重的平顺流转,实质也是能力塑造的一项重要内容。
! R4 M+ }  [) |4 p# e9 o# a( |   反观我们军官的知识结构,应当说他们在进入军校阶段,都是具备比较高的知识储备和知识运用能力的,学习习惯和行为习惯在同龄人中也是拨箤的一类。但他们走进这所大学校后,除了逆商被得到充分发掘外,情商和智商的开发,相比地方院校而言,这一进程是滞后了。 对于在军校的学习,具体的描述就不多说了,经历过教导队式的军校教育的都清楚。对于下部队后的学习,应当讲,本领域的综合管理能力和经验是得到了相当高度的锻炼。就通用行政能力的应用而言,军官与管理型地方人才是有高度重合的,英国作为老牌文官制度的发源地,文官录用考试最早用的就是陆军部评选委员会的军官评价方法和程序,我国的公务员面试方法,其核心也是此类源于西方军队的人才评价中心模式的翻板。但是,尽管如此,它在融通性、拓展性方面,特别是在通用管理所涉及的地方专业知识的积累又是有很大程度欠缺的。此前的计划安置引起的职务安排矛盾、干部提拨培养淡化问题,系源于此,此后的市场化、社会化的隐忧也是如此。而市场化的所需要的科技型素质需求,如何满足,则又是更大的问题。* i$ ?4 |4 z* j
    最近,退保法草案将退役军人纳入了“面向服务基层人员”的公务员专项招考计划,如果这一措施是主要是针对高校毕业也就仅仅服役满五年的以士兵为主体的退役人员(地方面向服务基层人员的年限是3年),问题还不算什么,或许也可以认为是地方政府给年轻的退役军人开了一条方便之道。但必须要搞清楚,面向服务基层人员的招考职位基本是县乡职位,大多数是乡镇职位。从为人民服务的角度看,县乡职位当然没有什么不好。而从地方机关的事实上的用人要求上看,它实质反映了一种素质认同。这种素质认同,如果搁在长期服役的军官身上,恰恰又是透露出某种被矮化和被废才化的无奈。
/ _, w1 t4 i) k% m- }7 D    有人或许会讲,吃的就是打仗的饭,有什么办法?的确,在商言商,从军赴戎,这没有错。但也要看到,人的智能是多元化的,一业为精,并不意味着排他一切。军事为主,兼学别样,开拓眼界,也没什么不好。军队是打仗的,同时军队打仗的技术与管理的基础也是与地方相通的,有的所涉猎的甚至还是处于地方高端层面的东西。这方面,把搞卫生、迎检查、吹牛扯蛋的时间用起来,有什么困难吗?把日常的设备维护、训练运转与通用理论的探讨联系起来,有什么困难吗?把政治学习拓展到经典管理理论、社会理论的探讨,有困难吗?客观上,信息化条件下、多元化兵源条件下,科技与管理知识的提升与拓展,于军事打击和军事组织作用的发挥是能够强化的。当然,鼓励自组织学习地方的科技、经济、社会知识还不够。如果能够有意识、有组织地从军校开始,就规划开展起来,相信也不困难。困难不在于会冲淡军事,困难恰在于单纯军事主义的狭隘,在于掌柜开店,出门不管的甩锅倾向。当然,也在于粗放任性的山寨脾气什么时候能够与地方同步消失。) }+ W/ y1 [- r) k
    有人还会讲,窗口打开后,这帮小子还稳定吗?这其实,又陷入了一个存量焦虑的陷阱。应当承认,大部分军官卡在中级指挥员之下,这是必须面对的现实。一方面,给予平顺走出围墙的自信,才能不再计较墙内年限,另一方面,存量积极的标杆,也会引来增量的加入。人才开发有三个阶段,一曰人成其才,二曰人尽其才,三曰人才辈出。借用到这里,当百舸争流,增量人才趋之若鹜时,你还担心什么人心不稳呢?不求所有,但求所用,人队相宜,都用过程思维开发与自我开发,不也挺好?从国家总体观上看,军队人才同样也是国家人才。从军官生长规律看,军队人才也是最做不到封闭在一个领域的群体。因而,军官的职业化运动,必须坚持开放的思维,才能做出成效出来。偏执地局限于自身的一亩三分地,精雕细琢,无异于是一堆沙盘。而单纯地从军费负担出发,用包下来的观点与财政打交道,则又步入了一个闭锁的怪圈,无形中又断了更多更广的舒解渠道。4 A/ j1 D4 }- p2 E9 n
    当前,好多军事人的网络观点认为,上了军校,吃了军费,军官就该尽到多少多少义务。从情理角度,你可以这么做思想工作。但严格地计较起来,军事 院校教育同样也是全民高等教育的一部分,同样也是国家科教兴国战略投入的一份子,也是国家提高全民素质的义务之一。如此,与军费投入又有多少干系?恩施的狭隘心态真的是要不得的。这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某些改革论者的封闭性。* A4 b: Q) J3 G4 d" z. i
& s% O( r8 [. e* R* q; K
    回顾历史,80年代,小平同志举重若轻,“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军地两用人才工程”顺次迭出,不仅有力地消除了“三支两军”带来的军地对立,也充分保证了百万大裁军中相当数量的转业干部,获得了地方政府的认可和个人价值感的实现。“大老粗,只会一二一”的讥讽从此绝迹。
% w1 _" Y- s1 |% o" k    时至今天,军民融合的理念已经提出,军民产业融合的政策规划已经启动。军地人才的融合式开发,能否实现呢?可否待融合式开发建有成效时,你再实质性推进市场化的退役方式呢?+ I! \$ f& ?0 M4 @, H
    事涉及军队内部建设,论坛不宜多说。只能这么建议,国动系统、军队政工部门、地方组织、教育部门是有必要补上这一改革的重要环节了!
# `8 f! L$ i5 @# N- a( x$ F% i
+ f, V; c0 f2 C# Q

7 z1 W, H4 V  u2 M6 h7 q1 \# \4 C( G; ~+ V- j

, c' K) k% L" D$ o7 Q" ^7 ]# k& n
  R$ N/ E3 l7 ^( b; ^& {
2 }* u; K, ]8 f6 }1 l  m
: L. a8 D9 |' U, Z" o

& j/ Q% Z! |1 P) V7 P4 P4 m  p7 z! H, r+ P+ q; `/ q6 M

1 n& _2 k* N- L# G9 Z1 |
3 ]! _2 }# c2 `5 d6 ^1 ]. r: k& q/ [! \2 F0 C, i/ a- ?8 f

& f5 X; k3 |2 m) v. r% @! G( P5 ~

/ E; h* Z4 h: K" `! A. q4 y* {/ T' |0 d+ r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10-10 23:56:38 军转网 | 显示全部楼层
分析透彻,有理有据有节,希望决策层能看到。
回复 支持 2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10-12 10:38:16 | 显示全部楼层
职级改个,取消非领导职务我感觉就是抽军转的

点评

这就是典型的“被迫害妄想症”!  发表于 2020-10-12 13:39
这是公务员职位管理的范畴,措施实施的目的与军转没有关系。别把自己“抬”得太高。  发表于 2020-10-12 12:46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10-12 18:09:5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20-10-12 18:52:02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10-14 18:00:0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0-10-15 04:11:26 | 显示全部楼层

# \9 P# b" e  c
" S9 Y( W/ P- m. p# T% U- P/ y
插叙一篇感想:
' D9 K: L- B* G! X7 S- ?& X6 t2 N3 V8 Z9 j+ C3 ~

3 w" L  _1 t5 j# ~1 V) Y
从四部法律的立法过程看“有法总比没有好”

* `1 T/ e( z4 k
6 N* K# h( H; B& D8 u" @
    今年7月2日,备受尊敬的军改将军在劝勉退役军人时说“在法治社会,对于退役军人来说,有《保障法》总比没有《保障法》好,征求对《保障法》的意见总比不征求意见好。。。。短短两年多时间,就能和军地各个方面搞好衔接,拿出草案送到人大审议,很不容易,”并乐观地表示“刚刚一审,人大相关单位以后还要继续调研、座谈、修改,还要二审、三审,至少还得四五个月、半年的时间才有可能到提交表决的时候,时间还长着呢,大家别急,慢慢研究,好好提意见。”。将军还说“我与退役军人事务部的同志们多有接触,我亲身感受到他们在尽职履责方面是兢兢业业、任劳任怨的。”因此,我们有理由相信,将军的乐观同样也是立法起草机关的乐观。
  \/ ~1 p: b. O8 C4 ^$ g    然而,对照人力资源领域的3部法律和公民权益的1部法律的立法起草过程看,这种乐观不免令人担心。" k; s5 L1 A$ P" D* b3 z4 n0 T
先看这四部法律的立法过程:5 I6 x( n1 ~" U
    1、劳动法:该法属于调整与军人、以家庭生产方式为业的农民、公务员并列的劳动者关系的法律。于1979年1月至1984年2月为起草第一阶段,其间修改了18稿;1989年2月到1994年1月送交人大审议并于同年7月通过,为第二阶段,其间由国务院汇聚11部委组建专门起草办公室重新草拟,并修改了27稿。共历时10年。
; e5 r4 A3 q: m# L   2、劳动合同法:该法属劳动法的配套法。于1997年规划,2005年12月送交人大审议并于2007年6月通过,其间,由国务院法制办会同原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广泛征求意见,并吸收了工会系统、企业家群体、劳动者群体以及各自支持劳、资双方的学者,对草案广泛诉求甚至是在媒体上公开辩论的意见。共历时10年,其中仅人大审议历时1年6个月。
2 K  C9 W4 e4 x: M   3、公务员法:该法属于调整公务员人事关系的法律。于2000年8月在1993年8月制定并实施《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基础上起草,2004年12月送交人大审议并于2005年公布,其间历时5年,14次易稿。4 b! R: u. Y/ e
   4、物权法:该法是确认财产、利用财产和保护财产的基本法,属于民法体系中的一部分。于1998年1月起草,2004年10月由人大单独审议,2012年3月获得通过。其间历时14年,其中从二审到通过历时7年,创记录地审议了7欠。" @% m0 W% ?6 W  F: a
   法律具有天然的稳定性。它可以动态修订,但在一定时期,它的稳定性是主要的。在2013年开始的放管服改革中,有人统计,其需要修改的法律如果全部通过法定程序,则需要历时数十年。立法容易,修改难啊。正如将军所说:“几十年积累下来的矛盾问题,想让这个成立才两年多点的部门一下子都给解决了,也不太现实。”,无法理顺和圆满解决问题的法律一旦形成,其后续矛盾则很难预料。再观草案,工作性细节规定多多,表面上是强化了部门工作权威和机制,实质上也为法律适应时代的变化带来了难题。1 p' X, }7 [, Z. Z! O/ e& S
   退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后,受众虽少,但收到的意见数量却很可能已超历史记录。其内容争议需要进一步调研论证,短短乐观的几个月时间能否避免“快吃罗卜不洗泥”的毛病,从而收到审慎并取得各方满意的效果,未免不是一个大问题。, G# x+ v# w. ?) `3 z/ o+ U& M0 P
   而从草案的涉及面言,它除规定对退役军人福利保障外,主要是对体制内的组织进行限定,对社会规定的义务并不是很多,尚不需法律这么高层次的权威进行强制,因此,如果能够以条例或者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方式暂且替代,先行先试,或许更能符合工作形势的变化。
% i  d& t7 ?6 q% @8 C/ n   简言之,“有法总比没有好”的前提是,此法须过质量关!' W* I  k  h7 O' k& ]

* c. l  W. z; H9 \% m& D

  \8 t* y0 I# R" q7 J
- q" U: ~2 B# [6 t! M& l1 E0 ]
4 G8 I) H9 n8 _7 L# W

2 v! g( ?' ^, S" {6 ?/ }  i% ?

  s0 V5 J* D" f) @0 K. t  X1 }  ]( v! A' H* o* O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10-15 08:43:33 | 显示全部楼层
到地方后,你就是一个普通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0-11-3 00:20:39 | 显示全部楼层
+ D7 K! F( O& ~/ b3 @) a
% u- }) M: F! B& T

# K( r# S' a4 @. {$ E4 D
9 L, K8 V8 h2 f, a- g      从最近退役人的讨论看,越来越觉得,仅仅局限于只提保障,实质还是被动的补台,保障法应当更进一步,明确解决军队人才开发与二次开发的问题!
: m4 H* W' s/ k# Y
- i& G0 \7 d9 o" K7 u6 o+ h9 O

3 R* W# g2 d5 h3 O
回复 支持 2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0-11-7 06:02:2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于征 于 2020-11-7 12:04 编辑
- v5 _( B" c! G8 T$ a# M8 w/ h; k
0 Y" ^! i2 ~5 P3 Q2 D) n+ b; w  再插叙一篇感想:. x% R* z( I( j+ J; l
退法二审稿第二十七条“清零”做法宜斟酌
' P, T; ^4 C5 C* ?( J1 Q
1 |. Z# X- w+ J7 F
6 }- n0 l0 p2 l; ?& w( J0 e9 \
         退法二审稿表述:& B- v" Y" e& y* U6 U* @
     “第二十七条 退役时以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安置的军官和军士,退役后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者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自被录用、聘用下月起停发退役金,其待遇按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 c* Z# J. u/ o9 \2 ]6 J% E" {      此条宜斟酌。
+ s- C$ `* C+ B# r+ G# \      理由:
5 z4 I; u0 x6 x+ `  p      1、表面看,如果不取消,是财政双支出。而实质上,这是二类收入逻辑和二种劳动收益的产物。逐月退役金,除去有保证最基本生存需要的功能外,还有个人年功贡献、就业竞争力缺陷给予补偿和承认的功能作用。这种补偿和承认是针对服役期间的支出,与退役后的就业状态是没有关联的。  ?+ f' K6 a+ R) @5 C
      2、退役人员新录新聘,是社会化的配置行为,其间并无或者少有政府助力的因素,且退役金的功能是保障和补偿,也并非救济,因而它的发放应当对符合条件的退役人员是一视同仁的。军人退役后,除却领取退役金收入外,制度设计中还允许甚至倡导他们通过在地方的工作另行获得其他方面的收入。这就带来了一个问题,如果退役人员在企业和其他经济、社会组织中就业,即使这些岗位的收入水平要比机关事业高,仍可以是”双收成“,而去了机关事业单位就业,反而只是单项收入,显然是双重标准。3 t5 U& S1 g6 H$ w( A8 q9 o
      3、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录用是向全民开放的,也鼓励新录用人员来源的多元化,这是促进队伍健康代谢的重要措施,实施入职即”(退役金)清零“,极易挫伤退役军人投身国家公共管理和社会事业发展的积极性,容易引起变相拒之门外的嫌疑。
# g' L9 u  v  e7 \      4、鉴于各地发展条并不平衡,地区间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待遇也悬殊较大。退役人员由于服役履职导致的市场竞争力的下降,它们本可以在更好的地区新录新聘,却由于服役只能去条件并不理想的地区谋求一项稳定的工作,这其间的补偿因素,应当给予考虑。
+ b% e' l  M" L) B* D8 @      5、退役人员自新录新聘后,并非全部都一直干到退休,其间不乏辞职辞退、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形出现。对于流出机关事业单位体制后,他们的退役金是否重新接续,草案并没有回答。因之“停发”一辞宜改用类似“中止履职期间的XX” 表述。# v- n: R5 F3 O
      6、由于因受领导职数限制和非领导职级制度设计的影响,退役人员在职务职级安排与套改上,屡屡出现类似”一键清零“的激进诉求。如果说此类说法并不客观,那么,二十七条的内容则有真实的坐实之嫌。
- F4 U8 I# |  ~
            7、从攀比的角度讲,一边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一边还享受着部分退役金的优待,是容易让同事眼红。财政部门要放开眼界看到,这其实是好事,也正是激励措施和倡导之风的体现。尊崇要有撬动的杠杆。否则,鼓励、激励之词很可能就流于虚浮了。
* s# j2 |+ h8 m2 x# T2 g

' l( C; x( A  K
( \8 D& q$ S# r: ]6 ~
9 x* ?3 W* d* \# F" y0 m: N

9 w5 d/ F4 G3 p
1 t+ |" h! i2 c1 k

/ E4 a% ^2 _$ N7 M  V" l' `8 w" F! m0 T; g
. |5 w- u3 q& K6 D! \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11-7 07:34:07 军转网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nF53615 发表于 2020-6-19 18:05# z' C1 f  r6 M+ o0 L0 F
当前部队的矛盾是团以下干部想走不能走,团以上干部想留不能留,按照楼主的想法,矛盾会越来越大
  g/ J' @1 i4 f. M
企业也一样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11-7 07:34:52 军转网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hU17817 发表于 2020-6-19 21:120 F+ {* w1 e9 r' R
地方认为,你在部队辛苦卖命是应该的,国家已给了你那么高工资。到地方后,你就是一个普通人。

" E: |$ K& n4 m0 o2008年前转的 没享受过高工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11-7 07:38:19 军转网 | 显示全部楼层
秋风无忧 发表于 2020-6-20 00:19
3 q( t* ^7 p3 u) Z9 K4 Y压根就应让干部流动起来,军队是个大学校,让从事行政的公务员,都先服兵役,增强国防意识,国家感情,尔后 ...
8 ~/ P! B+ Q! l" l% Y. z
考上公务员的通通先服两年兵役。

点评

这种气话说的没有意义,分工和专长都不同的。 再说,现在征兵办可是优中选优地“挑选”呐!进门前不中意:淘汰!入门后,凡是走的都是:“淘汰”!  发表于 2020-11-7 11:59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11-7 07:38:53 军转网 | 显示全部楼层
俊刚 发表于 2020-6-20 09:25# k! z) q; Y8 \+ V& d1 h
自媒体大多时候就是扯淡!!浏览第一嘛!
# e( L' S# v  s2 C
一些自媒体通常就是给某些部门提前放风用的。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11-7 22:08:57 军转网 |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讲理透彻,分析到位,是难得一见的好文章,给人一种拨云见日的快感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11-15 18:04:23 军转网 | 显示全部楼层
刀枪入库,马放南山,干部转士官,高层坐火箭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5-13 07:07:21 军转网 | 显示全部楼层
写得很好,先在的自媒体嘛~无风不起浪,但我们自己不能轻视自己了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5-13 10:26:43 军转网 | 显示全部楼层
期待楼主后续的精彩分析,感觉很有才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5-13 10:42:32 军转网 | 显示全部楼层
改革有改革的规律性,越是激烈的改革就要准备好忍受痛苦的过程。现在只是底下的人难受,也毫无办法。迟早上面也有难受,就怕他们不愿意忍受。坚贞守中才是正道。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5-23 15:43:44 | 显示全部楼层
同一政府,任何一轮改革都不应牺牲上一轮改革拥护人的利益!!!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