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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人情味!海军陆战学院领导清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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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8 14:58:01 | 显示全部楼层
战友,想开点吧!目前,和地方上的公务员相比,很多隐形的福利待遇,军人是没法和人家比的。所以,当兵后悔一辈子。再说,你的工作单位在大城市、而且还是院校,老婆就业、孩子落户、上学的的问题都能解决。像我们这种边疆苦干十几年,正营都很难调,老婆失业、孩子落户难、上学难等问题,已经无法解决了。我们想转业走,单位硬是压着不放。至于住房问题,我们根本就不敢再往下想了。为国家尽忠守边疆十几年,每年回家乡探亲,却要住在老爹、老娘的房子里,继续啃老!我们这些边疆军人的苦,谁能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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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8 15:21:07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切按照规定办,腐败都是从人情开始的。如果学院一视同仁那你啥也别说,抓紧腾房。如果有人特殊化,那你就不走,还得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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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8 16:49:4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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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8 17:49:41 | 显示全部楼层
面对现实吧,有些事没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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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1 07:03:19 军转网 | 显示全部楼层
单位做法是对的!!!!你考虑过单位呢?如果单位不清你,单位领导就会被总部清除,哪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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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20 19:58:00 | 显示全部楼层
各个单位执行情况不一样。撞上了也没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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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22 12:57:51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不惯这么多人对楼主的攻击。
, D& I+ w1 D" B9 @     现在讲究依法治国依法办事,首先搞清楚,楼主占着公寓房合不合法?学院出台清房规定合不合法,合法就法办,不合法楼主就去找领导理论,直到上级。
" b2 Z% Z5 S" M# w* l$ C' q3 P     不要被找单位纪委一句话就吓蒙了,你又没贪没拿,进步空间也到天花板了,何必怕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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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2 14:23:29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弟理解吧!部队也不可能照顾你一辈子,听党指挥,服从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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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8 09:04:40 军转网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呵呵转hehe 于 2016-4-8 21:29 编辑 - X& e" q; {/ t; R* I5 B
9 R# O/ H8 Z0 d3 l; s( Y+ k. ]
我也说一句,虽然不知道楼主和楼主原单位的情况,但是楼主明显忽略了一点,楼主住用的是原单位的公寓住房,楼主作为转业干部在地方已经购买了商品住房,已经不符合住用公寓住房的条件,楼上各位也别混淆什么房改房不房改房的好吧!
4 q8 E! K( ]1 K& N' |; J
. [" |5 Y. g  H2 ~" R部队公寓住房保障的主要是在职人员。2008年的《军队公寓住房管理规定》第25条明文规定:“……,转业复转人员及其配偶在军队已经购买房改房或者一方在地方已经租住、购买住房的,以及转业复员人员已经领取住房补贴的,原住用的公寓住房应当腾退。”
' Y7 x( I  g+ u. c9 R
* J& j' [2 I  [: A' B楼主自己已经买了地方商品住房,明明就违反了上面这一条规定,还释放烟雾弹说什么原单位怎么怎么“为难你”。
. }" i2 G; G4 D. `9 `0 I6 K. {  R/ w; G# e' c" {2 c: _$ N
这两年各个单位清房力度都很大,你们原单位还是在广州这种比较发达的城市,谁敢用违法违规的手段来行政执法?楼主的情况一看就知道是单位通知了你退房之后你一直拖着,然后单位就准备采取(具体采取没有我们也不知道)强硬措施来清退你的公寓房,这从军队的规定到地方的法规都是完全合情合理合法的。) f! K2 F2 i' h1 U! F4 c! ^

" H$ A& Z. Y  s/ a0 A楼主你作为已经转业的干部,其身份的本质是地方人员,你要住用军队的房子本来就要遵守军队的规矩,你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住用资格,住房所属单位请你腾退住房是完全正常的事情。你就是住地方的政府公房或者廉租房,当你作为住户你的资格不符合条件的时候,房东或者说地方政府也是要请你退房的。这些住房不管是军队公寓住房还是地方廉租房,都是公共或者集体资产,其运行都是要执行法规制度的,不是说哪个经办人就可以跟你商量“加租金”或者别的什么方式“变通”的。你今天通过“灵活处理讲人情”的方式得到了照顾,就有另一户在职干部住不了房子(不论你原单位的公寓房资源是否有空余),你这种行为不是违规什么是违规?不是说原单位有房子就有义务在政策法规和原则之外保障你,一个地方人员来住用的,银行里还有多的是钱呢,你不符合贷款资格你看银行给不给你贷款?, @# x& B( D/ m0 M/ Q
' @7 M9 R' S2 v$ d6 x0 B  K1 D: D1 \
你作为一个军转干部,估计也是进入政府机关,向楼主说的是在广州这样的大城市,对公务员依法行政要求特别严格的地方,怎么这么明白无误的道理和法理都分不清楚?或者说是为了自己的私利,“故意”混淆这些概念跑到这种公共论坛上来混淆视听,用不全面的片面信息来给军队和原单位抹黑。你这种做法又体现出多少人情味了呢?3 ?. o8 @" u' T5 `8 a3 s, d

  b, r3 i. H" N你自己也说了,自己的房子在广州郊区,家里在市区工作,所以你觉得应该继续住着原单位在广州市区的房子(即便你已经不符合资格了),那么你郊区的房子又怎么用呢?放着出租?那么你这种占着公家资源给自己谋私利的方式又是什么行为呢?
0 N& x$ N& G. a  v# x
& {$ i+ d- x$ V  z3 f' u% n& r2 P. ^现在的军队单位没几个敢超出政策办事的,你们原单位请你退房的时候那些经办人员没有跟你讲清楚具体的政策法规我才不信呢?在那种大城市里不讲政策就是给自己挖坑埋地雷,清房本来就是个得罪人的事情,谁会傻到用违规违法的手段来解决既有已经存在的违规违法事情?楼主你想必是不配合原单位的清理,别人才通知你可能采取的这些强制手段(而且房子本身是别人的,如果别人履行了告知义务,是完全有理由有依据采取任何合法的手段来对楼主你这样的违规行为实施清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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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8 20:14:3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呵呵转hehe 于 2016-4-8 23:47 编辑 5 d# r1 U' \; \2 K) H& y" |
* f% i$ q! j/ t% Q$ S6 |- B  v' o
楼主你在这个帖子里不是说自己是2011年正营转业的么?
7 E' B) Q! I5 g) u5 j5 dhttp://bbs.junzhuan.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587173
$ y1 }  R: R2 X$ a5 r' T以下原文引用楼主以前的帖子% X7 d4 S( U& s5 W
“我是2011年的老转,哈哈,现在可以对2012的称自己是老转了!对于转业安置好多人忐忑不安,不知以后的路会怎么样!特别是安置要不要找人这个问题很纠结。
/ |9 F" F6 T) I7 Y6 d. E" o6 f   我是正营转业,2011年很早就上班的,进的是市机关,没有找关系。”
. X/ x& T2 T; T6 t: L. G
  h* F4 z. T6 J3 g7 J怎么到了这个帖子里你又成了团职转业干部了????难道你到了地方还继续晋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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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8 20:32:4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呵呵转hehe 于 2016-4-8 21:30 编辑 & r0 v% _$ }5 }, }- \, `% o: ]5 C

1 `7 Y. L+ b1 Q4 F3 Y你2011年就转业了,你们原单位2015年才清退你违规着用的军队公寓住房,到底是谁不讲人情啊??
# V. f" E, H1 M3 D8 X9 u- x; d; |9 @& m- K9 I
十八大以后,全军对清房工作都抓的这么严格,你们原单位严格按照政策办事,你自己作为违规者被政策处理起来就大骂给了你这么好几年缓冲期的原单位“不讲人情”,到底谁不讲人情啊?' B4 S( t$ j5 d0 I! W

+ H3 r) D% s" A1 |你想没想过你这种明白无误白纸黑字的违规住房,你原单位不清退你,那么你原单位的领导,还有你所谓的“学院营房科小助理,威胁我们,如果5月底不交房,将通知所转业单位纪委。。。。。。”他们怎么向上级交差?你自己也是从最低级别一点一点成长起来的,你咋不想想别人那些“小助理”面对这种得罪人的差事完不成任务,谁跟他们讲人情?你遇到的具体情况我不了解,仅从你描述的情况来看,你们单位那些在你眼中“不讲人情”的人至少尽到了告知义务,没像个别单位“告知”和“行动”同时进行的。就是我们这边,有些单位清房那真的是多管齐下措施强硬没得商量的。相比起来,你们原单位算是有人情的很了。) k% H$ z" n; \% U. d% P

: D" x" b4 G9 V. p  B你在其他帖子里已经说了你转业到了广州市市直单位,也是个吃皇粮的公务员,也是要依法行政照章办事的人,怎么规章制度法规政策到了你这里就要“讲人情”了?你是不是在如今的公务员岗位上也把人情置于法规制度之前啊?如果真的是这样,那怪不得你这么怕你原单位把你的住房违规情况通报给你们单位纪委了,因为没准你其他方面也是心里有鬼的。还有你在本帖中说你是专业技术8级转业,又是从院校转业的,我推测你可能是个教员,如果你这种态度来教书育人,我真为你那些学生感到担忧!那个帖子里说的“正营转业”,本帖又说是技术8级转业,先不管孰真孰假,就冲你这种什么对自己有利就说什么的态度,我就对你那些“研究成果”表示怀疑。纳税人当年养着你这么个学术态度不端的军痞子,如今养着你这么个不讲法规讲人情的官老爷,真是国家之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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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8 20:58:0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呵呵转hehe 于 2016-4-8 21:31 编辑
) b' D3 w6 X1 }1 \  q$ D
吾是吾 发表于 2015-6-1 10:59, O1 X" p: B/ Y  H7 n
对房清[2009]5号文中所提“商品房”概念的理解。很多单位清理转业干部住房,以转业干部自购商品房为由。文 ...

: @' T4 _  ]( M, J6 v6 i8 s, l8 h; Z) {5 ~; H, Q
先去研究研究2008年的《军队公寓住房管理规定》第25条再来说究竟是谁不懂政策吧。
( Q$ _4 h8 [" Y1 W0 k& S9 H1 s# @4 _0 L7 \
军队公寓住房是建设在军队营区非售房区内,主要保障军队在职人员的,就算不是转业,你是军队的离退休干部或离退休职工,离退休后原则上也是不能继续住用公寓住房的,只有经核查确无住房的情况下才能继续借住军队公寓住房,单位有条件的时候就应该优先安排在售房区购房或者纳入建房计划或者货币化保障。( S  m- K# M0 v+ F9 D

  Y( v6 ^* E* }! G4 {转业干部的身份本质上是地方人员,其住房保障本来就是跟部队没有关系的,只有在家庭却无住房的情况下,才可以继续借住原住用的军队公寓住房。注意这里说的是可以,而非必须,也就说转业干部家庭确无住房,其原单位可以保留其所住的公寓住房,但不是必须保障起住房,如果原单位的住房紧张,在职人员人员都没有住房住,原单位理论上是可以要求转业人员腾退住房之后来优先保障在职干部的。而且住房管理单位还要每年核查住户家庭的实际住房情况,作为地方人员,一旦经核查在地方已经落实了住房(不但包含任何形式的购房,还包含租房、借房,还有领取在军队服役期间的住房补贴),都应当立即腾退其所住用的军队公寓住房的,这个时候清退这套住房,就不是住房管理单位的权利或者什么“可以”“不可以”的了,而是没有讨论余地的义务。
  J# f  }) ]/ ^; B! m0 Z  Q7 M
. w% _! R  l- T8 Z那么就楼主描述的这个情况,他们原单位在履行其义务,而且明明是先礼后(不知道最后有没有兵),怎么就不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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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8 21:03:24 | 显示全部楼层
ltf 发表于 2015-5-2 19:30
* B& w; Y9 u- P# k3 s3 M如果海军陆战学院以军转干部购买过商品房为由强行清理,确实显失公平。6 K7 H  n8 |! d
     首先,《国务院办公 ...
" ~# M( [0 m  O1 D- U* U( f9 g
对于你所谓的“部队有明确的法律义务去协调地方政府安置好转业干部的住房保障问题”这种观点,请看我的ID,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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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8 21:13:2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呵呵转hehe 于 2016-4-8 21:35 编辑 - E$ Z1 c) G) B8 b
2011从头再来 发表于 2015-5-2 21:48
$ n( q% p0 |  O$ [- Y* G6 k& H如果海军陆战学院以军转干部购买过商品房为由强行清理,确实显失公平。
5 P" E8 g; ]4 z, W     首先,《国务院办公厅、中央 ...

& D6 B- D7 Q6 j2 E: A7 B/ j, D5 n% M; T1 n' t( v
“其次,转业干部购买的商品房与部队没有任何关系,根本不是解决转业干部住房的法定方式。商品房购房款是由夫妻双方省吃俭用加上贷款合法买得,并没有使用部队的公积金和住房补贴去购买,而且部队的公积金和住房补贴还只是一个空账,至今还没有返还转业军人本人,如果想拿到这部分钱,需要附加很多条件。商品房的购买本金不可能使用到部队所发的公积金和住房补贴,基于这一事实,从法律意义上讲,转业干部的商品房与部队半毛钱关系没有。楼主所说所购商品房位置在花都、增城、从化等地,这些地方距离广州市区上班地方非常远,房子根本不能用上,那地方人少,房子租金也收不了两个钱,如果去工作地承租房屋,加之自身要还房贷,二者成本足以压垮一个军转干部的家庭。”& p) `; @8 @0 m

  _3 f0 z( T* G* [! _5 c' w# A以上是楼主的原话。
8 X# h6 K% A7 `
2 r. l" j4 \4 n3 K1 v不管是谁买的商品住房,都跟部队没有任何关系,有关系的仅仅只是你作为一个购买了住房的人,失去了住用部队公寓住房的资格而已。就是说你作为一个地方人员,申请住用部队的公寓住房,人家根据部队法规文件往你身上一套,结果发现你不符合资格,人家不同意把房子给你住。就跟你要申请地方政府的公租房、廉租房,也不能这样不能那样一堆条件一个意思。你有了自己的房,再继续住着军队的房子,就没有这个主体资格了。
" o+ Z+ w. B. I, S, O: D4 N7 F$ h
$ F; i; F  b; f/ `( N5 v还有你所谓的部队住房补贴领取需要附加很多条件,你有没有注意到有一条就是必须未占用军产住房?你自己住着的军队公寓住房(也就是军产住房)都没有腾退,你找谁去领部队住房补贴?美军么?9 ^1 @4 D1 N0 i, C/ i1 B" e8 ^
! }: Z4 E. ~) T
你后面几句话还是说明了你的思维出发点还是以你自己的家庭小算盘为优先,当然你怎么处置你的私产这是法律赋予你的权利,别人或者部队都无权干涉,但是你可没有权力随便把公共资产(比如这个帖子里你说的你住着的部队公寓住房)纳入你的算盘来考虑。要知道,那些都是公共的资产,使用管理都是要讲究规矩政策的。你就是买套商品住房,你也不能随随便便把小区公共资产占为己有随便处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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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8 21:15:55 | 显示全部楼层
2011从头再来 发表于 2015-5-5 08:47" {( o+ z" A, ]+ `' w
当无知的狗奴才还不如做条狗!
" S% p( y0 q+ E+ n& Q8 E8 {
你当年还是个专业技术干部,也就这水平这素质,真不知道你的专业技术都是些什么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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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8 21:16:58 | 显示全部楼层
吾是吾 发表于 2015-6-1 10:56
: ^1 @% |" d2 ~  c0 O海军陆战学院清房有什么最新动态?楼主被清了么?

; L' Q3 q7 Z5 m" a  x4 g, f9 ~同问,真想知道楼主最后怎么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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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8 21:21:06 | 显示全部楼层
吾是吾 发表于 2015-6-1 15:50/ ]: x* w9 _( {9 z; ^; h
从目前情况看,全军清房的步调还不一致,说明执行清理上的法理依据还不充分,对执行的难度、涉及面以及后续 ...
) H: [. N8 m2 i1 A  d+ _; @# U, N& T
军队不按规矩办,怎么练就一支训练有素的军队?一个社会军队都这么“灵活变通”不讲规矩,这个社会怎么得了?对不守规矩的人一味的退让,为了所谓的“稳定”主动放弃行驶强硬手段的权利反倒是助长歪风邪气伤害了更多守规矩的老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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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8 21:23:27 | 显示全部楼层
sunnynavy 发表于 2015-6-9 18:42
1 w2 X' K* m0 [' p7 V( R8 I商品房不应该清退,你们单位瞎胡闹。
, I; y- D4 D" p. s8 g) {% I
瞎胡闹的是你,自己不懂政策还在这儿跟着楼主瞎起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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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8 21:25:25 | 显示全部楼层
睡虫712 发表于 2016-1-8 15:21
1 C  ?- b5 o# S) ]& [9 ~' ~一切按照规定办,腐败都是从人情开始的。如果学院一视同仁那你啥也别说,抓紧腾房。如果有人特殊化,那你就 ...

- ^3 G$ x4 ]: @4 [; S对,你们原单位如果选择性的执法,我双手双脚支持你通过合法渠道反映问题伸张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这跟你本身违规住用军队公寓住房完全是两码事。都2016年了,敢问楼主你们原单位真的对你采取强制措施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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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11 16:16:38 | 显示全部楼层
按有关政策执行,换位思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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