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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8 21: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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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呵呵转hehe 于 2016-4-8 21:35 编辑 - E$ Z1 c) G) B8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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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转业干部购买的商品房与部队没有任何关系,根本不是解决转业干部住房的法定方式。商品房购房款是由夫妻双方省吃俭用加上贷款合法买得,并没有使用部队的公积金和住房补贴去购买,而且部队的公积金和住房补贴还只是一个空账,至今还没有返还转业军人本人,如果想拿到这部分钱,需要附加很多条件。商品房的购买本金不可能使用到部队所发的公积金和住房补贴,基于这一事实,从法律意义上讲,转业干部的商品房与部队半毛钱关系没有。楼主所说所购商品房位置在花都、增城、从化等地,这些地方距离广州市区上班地方非常远,房子根本不能用上,那地方人少,房子租金也收不了两个钱,如果去工作地承租房屋,加之自身要还房贷,二者成本足以压垮一个军转干部的家庭。”& p) `; @8 @0 m
_3 f0 z( T* G* [! _5 c' w# A以上是楼主的原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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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r. l" j4 \4 n3 K1 v不管是谁买的商品住房,都跟部队没有任何关系,有关系的仅仅只是你作为一个购买了住房的人,失去了住用部队公寓住房的资格而已。就是说你作为一个地方人员,申请住用部队的公寓住房,人家根据部队法规文件往你身上一套,结果发现你不符合资格,人家不同意把房子给你住。就跟你要申请地方政府的公租房、廉租房,也不能这样不能那样一堆条件一个意思。你有了自己的房,再继续住着军队的房子,就没有这个主体资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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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 i; F b; f/ `( N5 v还有你所谓的部队住房补贴领取需要附加很多条件,你有没有注意到有一条就是必须未占用军产住房?你自己住着的军队公寓住房(也就是军产住房)都没有腾退,你找谁去领部队住房补贴?美军么?9 ^1 @4 D1 N0 i, C/ i1 B" e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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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后面几句话还是说明了你的思维出发点还是以你自己的家庭小算盘为优先,当然你怎么处置你的私产这是法律赋予你的权利,别人或者部队都无权干涉,但是你可没有权力随便把公共资产(比如这个帖子里你说的你住着的部队公寓住房)纳入你的算盘来考虑。要知道,那些都是公共的资产,使用管理都是要讲究规矩政策的。你就是买套商品住房,你也不能随随便便把小区公共资产占为己有随便处置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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