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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生活] 一个不顾自己孩子死活摔出去的人,这人该死不该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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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6 12:17: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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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王爷123 -2 高水平,不得了的高水平
五十步 + 5 淡定
wjf5186 + 30
无约束 -1 总觉得楼主的题目过于突兀,因生与死的问题.
晖酒当歌 + 5 赞一个!
sskuem -2 记住;没有一条生命是多余的,包括楼主的!
江城一枝花 -1 不喜欢思考是楼主的大问题
心中那片海 -1 你被沙子迷住了眼。
超视距 + 1 谢谢您维护了论坛的圣洁!
legendjslc -1 真傻还是装傻?
1979528810 -1 淡定
自主蓝天2004 -2 谢谢发表精彩内容,论坛有您真好!
意念 + 10 赞一个!
海军退役上校 + 5 说的好,支持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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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9 16:57:55 | 显示全部楼层
从旅客视频中可以看到, 警察拿警棍连着打徐5  6下, 徐并没有还手。 声音回放是徐要求退票 , 警察不允许 ,并有孩子喊 爸爸 咱们回家 。 在看央视中 这个镜头、就模糊处理了 。在加上央视对徐堵旅客的原因避而不谈 观众有理由相信其中的猫腻。警察激化矛盾 ,用警棍 处理不了 用枪   说他草菅人命不为过

点评

就算李氏警察不能放弃手中的武器(警棍),至少可以做到停止对徐的持续暴打,先安抚小孩,带离打斗现场吧?可惜,他没做到这一点,矛盾升级到了“开枪”的地步,很明显,执法者已经情绪化了(不是你死就是我活)  发表于 2015-5-21 18:58
假设央视的解说成立,徐真的是没人性将“小孩”做武器抛向警察,做为”保民平安“的警察难道不应该是先放下手中的"警棍”,来接住小孩,难道也要象徐一样也把“小孩”做武器,宁可采取躲避措施,也不舍得放下警棍   发表于 2015-5-21 16:32
这种行为不能原谅!  发表于 2015-5-21 13:23
原本精神都正常的人,当然做出不正常的事。  发表于 2015-5-21 12:32
你这家伙研究可真细,对这件事真是用心调查了解了。真不好意思,我还真没有看到那么多相关视频资料,我只是对他摔孩子感到气愤发表一下看法。你可真上心啊!虽然你名字叫我爱懒羊羊,感觉你在这件事上,一点不懒!  发表于 2015-5-19 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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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21 09:52:07 | 显示全部楼层
从另一个视角了解徐纯合,一种观点而已,多角度去看同一个问题总没有坏处。: W# F1 `, K: }* A! X% J' X
[转载]王怡:徐纯合是谁
7 c" {3 h1 V! C' k* N2015-05-20 09:26:29A-A+
: `6 i3 x7 T9 @  R- d徐纯合,我信基督传福音的兄弟,上帝爱世人……愿你主内安息……天堂里有阳光和温暖……8 W  j' J" k  M* N
原文地址:王怡:徐纯合是谁
/ Y% D8 Z7 `4 G6 l5 _" F原文作者:张家干
  ^! ]2 C) F, P9 B' y/ N第一,徐纯合是一个公开悔改的人。
: Z' k8 J. K9 S8 ], z% X# W
2 W) Q) F" \' W9 W  }- w/ m; t很多媒体,和很多人宣称,徐纯合是一个游手好闲的,不求上进的,猥琐而愚钝的,胆怯又狠心的,借酒浇愁的,和综合素质低下的人。或许这些描述,有一部分符合事实。这意味着,大概99%的中国人,包括那些谩骂、讥讽和藐视他的,以及那些同情他和仍在维护他生命权利的、值得我尊重的人——更不用说那些拦阻他、杀害他和诬陷他的人,都会在道德上,不自觉地认为,自己无论如何,是比徐纯合更体面些、更文明些,和更有教养的人。2 G# I, z2 g, \  m% B
然而,他们忘记了一个被忽略的事实。在上帝眼里,恰恰是这个事实,定义了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徐纯合在他的微博上,多次公开宣称,“我是一个不配的人”。不配什么呢,不配上帝的爱和赦免。如果说,人赦免人,都是难上加难。那么,上帝的赦免岂不是更难、更高标准吗?徐纯合当然不晓得,在他死之后,人们是否会赦免他。但他面对一场死后的审判,却提前承认了自己是“一个罪人”。他认为自己配不上主的赦免,不配得到耶稣的爱。: P& Q+ n; L6 g% h/ K2 L
也就是说,人们在他死后,发现和揭露出来的他的缺点和问题,在他被杀死之前,都已经预先承认了。这一点显得很讽刺,很黑色幽默。好像徐纯合预先知道,人们会如此这般藐视和指责他,所以公开地,把自己的认罪和忏悔,提前保留在了微博和QQ空间上。
& V' ?& G4 D6 v* O8 Q6 r) G这样一来,徐纯合似乎并不是中国社会中非常少见的一种“坏人”,倒成了中国社会中非常少见的一种“好人”。因为根据基督教的定义,所谓好人,就是承认自己是坏人的人。然而中国之大,又有几个人,曾在全国范围内公开承认自己是一个“不配的”的坏人呢?人们常感叹,中国文化缺乏忏悔精神,那么多红卫兵,今天功成名就,有几个人忏悔,说自己不配呢?那么多在二十几年前吃人血馒头的,今天体体面面地活着,有几个人忏悔,说自己不配呢?更不用提,成千上万拿过或送过红包的,做过或报过假账的,说过或默认过谎言的,又有几人公开忏悔过呢?  g% w& m0 |1 J$ R& A/ i7 k
甚至在教会中,据说中国已有几千万基督徒。他们在受洗的时候,一定和徐纯合一样,承认过自己是不配的罪人。然而,据我作为一位牧师的经验,只有极少数的基督徒,才会在受洗之后,常年如一日,在人前、在微博上或朋友圈,继续承认自己是一个不配的罪人。开微博、QQ或微信的中国基督徒,我想大概也不会少于几千万人。但也许只有十分之一甚至百分之一的人,会把自己的悔改见证,像大字报一样地贴在上面,或在签名中说,“我是一个蒙恩的罪人”。 ! n; t) k, u; T
我想说的是,在人们贴他的大字报之前,徐纯合早就贴了自己的大字报。如果徐纯合还活着,来到教会,他的一些缺点也可能受到教会的批评,甚至是管教。但他已经被杀。死后的审判属于上帝,不属于我们。而我要指出的是,根据基督教的信仰,在死后的审判中,一个人到底是谁呢,他的最终身份并不看他是不是“一个游手好闲的,不求上进的,猥琐而愚钝的,胆怯又狠心的,借酒浇愁的,和综合素质低下的人”;而是看他是不是一个公开悔改的人。
$ E1 T( k  v& h) P7 q, h& w0 m而徐纯合是一个公开悔改的人。因此,他虽然死了,却仍旧说话。上帝藉着他的死和他留下的见证文字,以一种高分贝的方式——正如C.S.路易斯所说,痛苦是上帝的扩音器——向着全社会说话。
- p' R" X4 D! D4 T- n你听见了吗,徐纯合对着中国社会说,0 S; Y) z) j8 z" ]* a" I4 a
“我是一个不配的人”。& s3 v3 a- t! L
而我认为,我们这个社会,根本不配听见徐纯合这样说。所以,有耳当听的,就不妨听吧。因为听见了,就是恩典。7 T  ~& T; u# h4 e# R  P* V
) s) ^" y$ D5 w8 h) {
& O; m% M' o$ ^2 S
第二,徐纯合是一个赞美上帝的人。1 _% x# p2 J% i
+ |3 ?, C, X% p. c% {/ f
他的QQ空间,叫做“徐纯合弟兄”,其中收藏了492首赞美诗。他的新浪微博和腾讯微博上,也转载了大量的赞美诗(虽然也有其他音乐)。人们在自媒体上,赞美自己,赞美家人,赞美一些思想、书籍和人物。但徐纯合在自媒体上,主要的内容就是赞美上帝。迄今为止,我并不了解他生前的教会生活。但据我作为牧师的经验,第一,大多数主日来到礼拜堂赞美上帝的基督徒,在他们六日的自媒体上,通常都不赞美上帝,甚至绝口不提上帝的名。第二,徐纯合显然是一个对赞美上帝充满了激情和热心的人。! o9 `  _( x$ ^; |) R; }
因此,徐纯合这个人的第二个主要特征,就是他是一个赞美上帝的人。而这一点也被忽略了。鉴于这样的人,甚至在基督徒群体中都如此之少,这种忽略就很难被原谅。只能说,在我们这个社会对一个人的评价系统中,他是不是一个赞美上帝的人,简直无足轻重。但我必须指出的是,在死后的审判中,上帝非常看重一个人是不是赞美上帝的人。无论一个人多么智慧,多么慷慨,多么文雅,多么有商业或道德的成就,等他把这一切都写在履历表之后,天使还是忍不住问他,但你是不是一个赞美上帝的人呢?
3 \, Z# T1 [* r而徐纯合是一个赞美上帝的人,这与他是一个公开悔改的人是有关的。生活经验告诉我们,只有谦卑的人才会真心赞美别人。那么同样的,只有那些公开悔改的人,公开认为自己不配的人,才肯公开地赞美上帝。
, A+ h. {" L9 u5 D) a特别是这首《我跪在主面前》,是徐纯合2012年7月24日转载的土豆视频。其中这两句歌词,可以作为他的忏悔和他的赞美的一个结合:$ o; n& S- @$ u# I0 B; [7 ]3 C6 b
“我有何处被你看上眼,我有何处值得你拣选”。/ p2 h* Z1 O; t1 h5 U, A  m) `

8 b) @: V. A- t4 Z8 H徐纯合是一个赞美上帝的人,因此,他虽然死了,却仍旧说话。上帝怎么会看上他呢,既然连我们都看不上他。但上帝却藉着他的死和他在自媒体上留下的几百首赞美诗,向这个赞美自己、不赞美上帝的社会说话。
5 ^$ c5 M" E* ?6 E; \1 D8 Z, |- t- l你听见了吗,徐纯合当着一个杀死他、审判他、冤枉他的社会的面,仍然向主高声歌唱,
( ~) N* L/ `; i# l“我有何处被你看上眼,我有何处值得你拣选”。' _* T8 ^* Z. P( j' E4 E1 k
$ X6 }- o- g7 r+ g7 b
徐纯合的一生,在人而言,是失败的一生,悲剧的一生,潦倒的一生。但他短短的人生中,却经历了两次生与死、善与恶的翻天覆地。所以,有耳当听的,不妨听吧。人所看重的,神却视如敝履。人视如敝履的,神却看若眼中的瞳人。
: b0 Y6 {6 ^% E3 s: s& O; J- u
/ [/ [8 G: C" H& j5 Z   ]! q5 a5 A1 s) J3 t9 _: ]
第三,徐纯合是一个积极传福音的人。" m5 J4 `% Z7 F+ i! M3 I

6 \! Z* c4 V3 }, A* p如上所述,徐纯合的QQ空间,主要内容都关乎福音。他甚至还有一个博客,就叫“信服耶稣的博客”。* R" b1 r* w, e& A6 Y4 a
虽然他请弟兄姊妹们,为他的家庭祷告,为他自己的身体(先天性心脏病和因车祸造成的的腿伤)和妻子、母亲的身体代求。也包括家庭的经济困境。但他在多条代祷信息中,并没有特别为金钱要求弟兄姊妹的帮助。他只提到一个卑微的请求,“如果你们家里有孩子不穿的衣服,能否送给我们”。虽然他因疾病而缺乏劳动能力,但在2014年1月23日的代祷事项中,他说自己决定“去和港(鹤岗)煤矿干活”。
; k7 V/ g. E- U/ O( m; M) i关于这份新的工作,他这样祷告,
$ `2 i! V" Z5 i5 \. V8 f“求神给我开通道路,能使我的工作顺利,因为我知道,凡事都有神的美意在其中,我在此谢谢弟兄姊妹为我带(代)求,愿神赐福你和你们的家人”。, }7 q# j- T; r0 _" L( ^

/ W2 I) R  Q/ x+ Q据财新网报道,他曾在教会参与打更的服侍。他甚至还创建了一个基督徒的QQ群,到他被杀之日,共拥有194个成员。
3 u- R! E6 n  X+ T6 V或许徐纯合缺乏体力劳动的能力,被世人称为好吃懒做。但他却从事了一项最伟大的工作,就是基督交付给门徒的大使命。他是这个群的管理员,在接近3年的时间内,他显然很用心地管理这个群,服侍了这194个人的灵魂。
" ]2 A# I1 }# L2 o' @8 I4 p据我作为牧师的经验,我很理解一个积极传福音的人,为什么会被认为是好吃懒做或不务正业的人。反右时期,大批牧师曾作为“好吃懒做”的人被政府劳教。即使现在,我认识的全职传道人或神学生,至少有一半会被亲属、邻里视为不务正业。而当我的妻子决定全职在家时,连我的父母,都不认为她从事了一项伟大的工作,而一度认为她从此“不工作”,变成吃闲饭的人。0 ^2 h/ h! w9 E( |, i# n
同时,据我作为牧师的经验,在自己的自媒体和朋友圈里,80%以上的内容,都关乎福音,关乎信仰。这样的基督徒,大概只有百分之一。
4 C' j' X. Z8 ^9 _2 V  A  r因此,徐纯合的第三个特征,就是他是一个积极传福音的人。他发表那些赞美诗和讲道等信息,不但是为了自己看,并且带着为福音的热忱。这个特征,即使在基督徒中,也是如此稀少。这似乎与他是一个卑微的、被视为失败的人有关,这个世界几乎没有给他盼望,因此,他的微博和QQ,显明他是一个在基督里寻求盼望和安慰的人。为什么福音充满了他的空间,因为他的生活空空如也,不像我们拥有许多财富,他甚至不拥有自己和亲人的健康。其实,他不应该成为被警察杀死的那个人,因为他能够被剥夺的东西极少。然而,连那不能被剥夺的,也被剥夺了。徐纯合的死,反过来印证了他的信仰。就是他对福音的热忱,胜过了对这个世界的热忱。
/ l% d0 W* E/ w; y& ]7 _+ H: E2 _8 Z
9 P2 a7 D" T$ K, L/ u就如福音是他的自媒体的主要内容,上帝使用他的主要方式就是传福音。一个最惊人的事实,就是上帝并没有使用一个“优秀的基督徒”之死,一个在职场上卓越有成的基督徒之死,来传扬一个被钉十字架的福音。上帝反而使用了一个当代的拉撒路,一个乞丐般的、完全不被尊敬的信徒之死,来传讲这个被世人视看为卑微、视为无有的福音。
7 j: q) X5 d! D  N1 Y! S! z. S正如评价者喜欢说的,“可怜之人总有可憎之处”。当初,耶稣走进妓女、税吏、大麻风和乞丐的中间,传讲赦免的恩典和悔改的道。他走入的,也不只是一群可怜之人,同样也是一群可憎之人。恩典的意思,并不是在道德上去美化那些社会底层的可怜之人。恩典的意思,是用爱去涂抹那些可怜之人的可憎之处。( G5 y$ a' M; j- J, O
从这个意义上说,徐纯合为我们被杀。为我们挡了邪恶的子弹。不但上帝的独生子耶稣,为他流血在各各他。他也为自己流血在庆安火车站。对绝大多数基督徒来说,基督为我们流血,所以我们就不再流血。但对徐纯合来说,基督的救恩,不是在今生过度实现的救恩,而是必须经过死亡才能进入的救恩。一个与上帝的儿子同在乐园的信徒,今生仍要承受被枪杀的命运。这意味着,徐纯合不但是一个积极传福音的人;而且,徐纯合之死,比较我们之生,以一种更加惊心的方式,尖锐的方式,非此即彼的方式,挑战了这个社会的自义,彰显了福音令人难以置信的能力。4 i: }/ Y$ X. Q0 {* a  L# A& g
换言之,如果你听完徐纯合转在微博上的所有讲道,看完他发在QQ空间里的所有赞美诗,那么,徐纯合之死,就具有两个层面的意义:
! h& D9 R6 E% Z! H3 S* i1、他的死,证明了这个世界是邪恶的;) r6 x9 C9 G# C/ v
2、他的死,证明了另一个世界是值得盼望的。
3 u4 Z" [, H' g6 z所以,有耳当听的,不妨听吧。有眼可看的,不妨看吧。如果有人因为徐纯合之死,而有兴趣去看徐纯合几年来所转发的讲道和圣诗,并最终信了耶稣,成为了和徐纯合一样的基督徒。那么,徐纯合便有了第四个、也是最重要的特征:
* I! h1 G& R9 H. @ " Y+ a8 y( B; y. L; j8 O/ f
第四、 徐纯合是一个殉道者。
1 |* w9 P2 e% t7 b% S
# D: F- J/ }* r5 P5 T! B, C/ X) w
5 h3 k% n: q# ^, T. ~& ^我必须补充一点,如果你对徐纯合被枪杀一案的事实(准确地说,不是对事实,而是对目前已公开的部分证据和传闻),有不同的认识。作为一个牧师,我并不打算在这篇文章中与你争论。因为事实在上帝那里。我只想总结我的两个看法:
3 B- ^0 T! N" t' Q" U' r3 b1、在上帝的眼里,徐纯合是一个公开忏悔的人,是一个赞美上帝的人,是一个积极传扬基督福音的人。这比其他一切对他的、无法最终确认的论断,都更重要,也更直指人心。7 T7 y, ^" j; R
2、就我个人而言,徐纯合的见证,和中央电视台的见证,就如两个坐在证人席上的证人。我的良心要求我相信一个承认自己不配的罪人,而不相信一个撒谎成性的法人。同样的,当现场目击者流出的视频,与中央电视台的剪辑视频摆在一起时,我的智商要求我采信前者,而不采信后者。如果你不同意这一点,也没有关系。我们需要彼此尊重,但无法彼此说服。# z5 A6 }/ y% w

' H7 s8 [; X9 B- w1 V媒体曾引述徐纯合发于2012年7月10日的腾讯微博:
* r/ J5 H2 k, k- t8 F“基督徒高尚人格的最大证据就是自制。人在受羞辱或虐待时,若不能保持镇静和信靠的态度,那就是在剥夺上帝在人身上显示自己完美品格的权利”。
0 g, F$ F# }- e, V( P* s8 Q
  g6 i1 d, V4 Z0 ^$ N有人说,徐纯合是因邪恶的维稳体制而死。但我宁愿说,徐纯合是为这段话而死的。直到被枪杀10秒钟之前,徐纯合一直在忍耐、躲闪,求饶,避免身体上的反抗。但到了最后10秒,他失败了,开始反击。但这并不是作为一个地上的公民的失败,而是作为一个更高的国度的公民,在更高的标准上的失败。鉴于对央视视频造假的程度,我无法作出最终判断,因此也无法判断这一在道德上失败的程度。
0 P6 N  f; J, }! k4 [: b% I7 b/ l & ^+ U, H2 O4 j* z4 P% H0 {
如果恩典是不存在的,那么徐纯合的信仰也就失败了。然而,作为一个牧师,我必须宣告并见证说,恩典是存在的。为此,让我再次表达,我在央视视频公布当天对徐纯合被枪杀一案的立场:
# O, M9 `" w, ~# a) t3 o我仍要承认,徐纯合是我在这个时代最卑微的弟兄,最可怜的弟兄,最亲爱的弟兄,也是最失败的弟兄之一。我在彼时,不会比他做得更好,忍得更久。基督徒之所以被称为圣徒,不是因他们的道德,是因他们愿意让耶稣的宝血,来遮盖他们的失败。我蒙召就是为这样的人,因我自己就是这样的人。
, d" [0 h2 y3 m% a, b0 J& [ 8 u$ J7 A* p" g+ c
徐纯合已经死了。我还活着。所以,面对一个黑暗、弯曲的社会,我到底担心什么呢。我唯一担心的,并不是将来我在天堂是否能够见到他,而是将来他在天堂是否能够见到我。/ X# k8 j9 u* b% G  L5 R6 N$ s
——如果我不写这篇文章,也不为他而哀哭的话。) h. Z4 N8 a) e: q1 a; j  W3 v
  
" Z4 e- e3 d: F1 t9 b$ b' m, t5 k
$ `$ Z* `. D! J8 ~1 E! b, E% c. T 主后2015年5月19日7 z) }4 w+ K4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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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

这种行为不能原谅!  发表于 2015-5-21 13:25
总觉得楼主的题目过于突兀。生与死的问题太大,因此就不能孤立的看问题,一定要尽可能多的了解事件的前因后果、来龙去脉,为做出恰当的判断奠定坚实的基础。  发表于 2015-5-21 12:24
再一个角度看徐纯合:“暴徒”徐纯合前传 凤凰网朱诗琦zhusq@ifeng.com  发表于 2015-5-21 10:49
从另一个视角了解徐纯合,一种观点而已,多角度去看同一个问题总没有坏处。 随着年龄的增长,越来越觉得在认识社会的过程中,人们始终都在“瞎子摸象”!  发表于 2015-5-21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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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21 08:55:23 | 显示全部楼层
再说一说对于该死的个人理解。' ]% w! L) x" P
说一个人该死,如果他没死,那么意思是他道德败坏;如果他在事件中死了,那么意思就变成了,他应该死于这次事件。你现在说他该死,包含了他应该被警察击毙。我想大家反驳你的应该是这一点,而不是他本人如何。; }, V1 T, x6 j- l5 Q- r
这件事,很多人的第一反应是公权力的滥用。在大家讨论这个问题的时候,你跳出来说徐该死,实在是有混淆视听,引导舆论的嫌疑。如果不是你已注册多年,真要怀疑你是受雇于人的水军了。

点评

这种行为不能原谅!  发表于 2015-5-21 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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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7 12:50:5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里寻找机会煽风点火,唯恐天下不乱的人早就存在,其他网络平台上更多,他们拿着美分、冒充着求真,实干着扒粪,亦假亦真的身份,小丑一样的表演,让人看着好气又好笑。当然也有一些只是犯着糊涂的军转人。

点评

事件早就超出他本身的效应了,你还真以为围上来这么多人都是为死者讨公道的?徐老太活着要钱时,能给10元或百元那都是信道和良心好的,几乎无人过问。  发表于 2015-5-22 13:18
黄河岸边说得很对!  发表于 2015-5-21 11:11
火眼金睛!分析的到位!  发表于 2015-5-17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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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9 20:07:27 | 显示全部楼层
只想问一下楼主,你年纪也不轻了吧?在这几十年里,有没有人觉得你该死?你有没有过觉得别人该死?比如那些回贴反驳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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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greatewaves已经软了,莫追打。  发表于 2015-5-22 09:44
这种行为不能原谅!  发表于 2015-5-21 13:23
希望你的行为准则也如同你的人名似的,阳光照射的时候,真的是人影儿!  发表于 2015-5-19 22:02
我只对不顾自己亲人的安危,把自己孩子摔出去的人说该死!你怎么还联想到反驳我的人。当然除非这些人跟那小子一样!  发表于 2015-5-19 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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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语上地 + 5 非常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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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9 15:13:21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到楼主还在维护徐该死的理论,很想问一下楼主:该死的人就应该是这种死法?可以不经过法庭裁决或者不是在紧急情况下,就可以被强权的人直接处死?这里有一篇别人的文章,如果有时间不妨看一下。
# m7 t7 B* L3 _7 ]$ N, N% a庆安枪击案的刑法解读
- ?" W% l8 j' ~, L法律读库 2015-05-16 13:29:51 阅读(40791) 评论() ..
2 h$ V+ b) F/ E) J$ E, d/ B. R$ A' {7 m  s
  作者翟辉,华东政法大学。
- S- o' o+ B0 H3 A9 j; P* p! |/ O. D- ~8 l( d4 ]
  5月2日发生在黑龙江庆安火车站的徐纯和被警察枪击身亡事件,舆论持续发酵,前日,哈尔滨警方给出的调查结论是警方是依法履职行为,视频剪辑播出,还原了事实的部分真相,对此舆论产生了分歧,有人支持警察,有人则质疑视频的完整性和真实性。笔者认为,单从已公布的视频来看,警察很难称为依法履行职务,应该认定为故意杀人罪(防卫过当),主观心态是间接故意。
% G9 a  f1 ~) a! I$ E8 T: ^, T1 h' ^8 P8 c$ Q
  一 本案争议点和适用法律的界定
) D5 I3 h" ^4 p, M. U$ a0 H& E' h! I. ^" U+ Y7 x* u* m
  本案的争议点实际就在于警察的行为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我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正当防卫要满足五个条件,即起因条件是遭遇不法侵害,对象条件是针对不法侵害人,时间条件是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主观条件是必须为了保护国家集体本人或者他人的合法利益,限度条件是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防卫过当完全符合正当防卫的前四个要件,只是在第五个要件上有所不同,即明显超过必要限度。本案的罪与非罪就在于判断警察的行为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 {1 k" O; M: v+ S! q& ]& S. q& _2 ?& A* h7 ?" _
  我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一款只是一个基础条件,基于本案的情况而言,应当判断看能否适用第三款特殊防卫的规定,即“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本案中的关键就是判断徐纯和的行为是否是行凶行为或者是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 r4 _* N2 I' f* Q; n, W$ M

4 K0 V6 ]" A6 X6 k+ K  我国人民警察的正当防卫只有两个规定而且较早,分别是1983年五机关《关于人民警察执行职务中实行正当防卫的具体规定》,该《规定》第一部分列举了人民警察正当防卫的七种情形,符合本案的情况是第七种情形,即人民警察遭到暴力侵袭,或佩戴的**、警械被抢夺时。第二部分规定,实行正当防卫可以按照1980年国务院批准的《人民警察使用武器和警械的规定》使用警械直至开枪射击。
' g9 j: k. I0 Q9 p3 A6 k2 a) E7 ?- v# V$ @
  二 本案警察的行为不构成特殊防卫6 t; v' z- |: D& Z% S1 T

& v: Z7 `. l; j( T: R+ O  首先我们应该判断徐纯和的行为是否构成特殊防卫的情形,他的行为是否可以判定为行凶行为?基于法条的规范性和并列的特点,我们无需探讨行凶的本来含义,因为行凶行为一定是与杀人、抢劫、强奸、绑架危险程度等价的行为。本条文规定了“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其他”的含义在于前者的五种具体行为都一定是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那么就要判断徐纯和行为是否是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即可。徐纯和抢夺警械试图殴打民警,显然是暴力犯罪,危及人身安全也无异议,关键就在于其行为是否是严重危及人身安全。何为“严重”,“严重”一定是可能造成被害人重伤或死亡的行为,因为只有这样的行为,法律才规定了特殊防卫,被侵害人实施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行为才不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对人身安全的损害及其轻微,就赋予被侵害人如此大的防卫权,显然不符合立法原意。基于本案的情况看,徐纯和与警察的打斗势均力敌,徐纯和严重危及警察的人身安全的盖然性程度非常之低,所以根本不是严重危及人身安全,因此不适用第二十条第三款特殊防卫的规定,应该适用前两款一般防卫的规定。9 _% B# q( w% [: f3 P

' y% E2 [8 ^1 @# o9 F7 x  三 本案警察的行为构成防卫过当  j, G- n4 E( g

) W$ l- x0 n4 V  H1 ^! r5 ^  那么警察所实施的一般防卫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首先我们必须强调,前文已述,人民警察遭到暴力侵袭,或佩戴的**、警械被抢夺时可以实施正当防卫,但这种正当防卫必须有一定限度,徐纯和抢夺了警械,但警察是否就可以开枪还击呢?前文已经强调,徐纯和即便持有警械,但他所实施的行为依然是轻微的危及警察人身安全的行为,而警察的开枪行为却对徐纯和是致命的行为,以致人死亡行为防卫受到轻伤行为,显然超过了必要限度。有人认为,警察面对袭警行为的正当防卫应该比普通人的范围要大,对警察的防卫行为应比一般人更给予充分的包容和理解。笔者难以苟同,警察是一种特殊群体,他掌握着**,与一般人的力量对比是极其悬殊的,因此警察实施正当防卫行为,使用**必须慎之又慎,能采用其他方法避免的尽可能采用其他方法避免,使用**必须是迫不得已的行为。设想如果本案中徐纯和持警械连续殴打火车站内其他旅客,那么警察开枪无疑是正当的。而事实上,徐纯和的行为完全是针对警察自己的,其并没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其行为就是一个普通的轻微的故意伤害行为,对如此行为,采用开枪的方式无疑让人怀疑该警察是否有以正当防卫之名泄私愤之嫌。再举一例,甲在火车站候车室用木棒殴打乙,乙不时反击,突然乙从腰间拔出水果刀捅死甲。假设乙不是警察,显然在中国的司法实践中这样的行为会被评价为防卫过当,而乙如果是警察,那么他的行为就是一个正当行为,这显然让人难以信服。总之,警察是保护社会公共秩序安全的人,在面对公共危险时,实施紧急避险即违法,不实施正当防卫即违法。但面对对自己的不法侵害时,警察就是一个普通人,其适用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就应该和普通人一样,甚至更加严格。
* S: {+ Q; p, l) n9 J! z' M3 l6 V% J& X' C
  四 本案警察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9 e' J- `0 _3 N$ e* u, r0 d+ k. W0 p
  综上,本案的警察应构成防卫过当,防卫过当不是具体罪名,应该按照他的具体行为来确定,我国刑法理论的通说认为,防卫过当的主观心态有间接故意和过失。笔者认为是间接故意,警察行为既不是疏忽大意,也不是过于自信,其行为就是对徐纯和死亡结果的放任。是故意伤害还是故意杀人?对此问题应根据犯罪工具,打击部位,地点与环境等等。警察使用的工具是**,打击的部位是胸口,这无疑都是致命的,警察的主观心态就是要剥夺徐纯和的生命,所以应该定为间接故意的故意杀人罪。但是由于是本案是防卫过当,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笔者的建议是减轻处罚,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5 o$ }/ F- b) `
; F4 z% p5 g  l1 N8 E* q" u
  本案的教训是惨重的,笔者建议有权机关尽快出台相关解释规定,规范人民警察的正当防卫行为,毕竟之前的规定已经适用了30年有余,已经完全无法适应当今复杂多变的形势。否则这样的行为被评价为正当履职行为,将会引发极大的社会风险,引起其他警察的效仿,这无疑是可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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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greatewaves已经软了,莫追打。  发表于 2015-5-22 09:45
这种行为不能原谅!  发表于 2015-5-21 13:22
又拿出一个什么政法大学的出来说事。我告诉你,当一个人丧失了良知,没有价值标准,只是为了达到什么目的。这跟他学什么没有关系,因为他已经无视事实、无视社会道德、无视法律信口雌黄。  发表于 2015-5-19 1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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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7 16:53:5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1979528810 于 2015-5-17 16:57 编辑
- r) Y3 ]- Y% t% ^- ]  n/ b1 J6 [# F( X( {3 D) J
一、这里不是评说庆安枪击事件的论坛;
6 k3 @8 L( u) U+ ^! `8 h2 I二、我们都不是裁定徐是死刑犯的法官,枪击事件中拔枪的主角也同样不是依法行刑者;- I/ I: A& K, X6 A
三、播出的监控视频其实可以不用那么复杂地剪辑,原味才是证据,袭警自然被击毙理所应该,反之就应该让人问个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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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行为不能原谅!  发表于 2015-5-21 13:26
央视中播出的视频由于播出时间的限制进行剪辑很正常。可如果其涉及的问题如果是好多人都关心的热点问题,把完整的无删减的原始视频再网上提供不是什么难事嘛。想看的就看,不想看的别浪费时间,各得其所,以正视听。  发表于 2015-5-18 17:28
成都男暴打女司机事件中,后来的行程记录仪所摄录的原汁原味的完整视频听说是由警方公布出来的,还挺快的,是不是因为这个视频仅仅关联到两个“路怒”司机,对其它各方没有有什么不良影响的原因呢。  发表于 2015-5-18 17:16
支持您!如果相关部门坦坦荡荡,为什么不能把相关的所以视频在网上挂出来,供那些研究的、质疑的、感兴趣的、好事的、无聊的等等的各界人士想怎么看就怎么看,这样每人都有了自己的结论,而不是疑惑和问题。  发表于 2015-5-18 17:02
恩 是这个理。俗话说 是骡子是马 拉出来溜溜 呵呵 你既然那么判定警察是合法的 那有什么好怕的 。把原始视频放出来 又不是什么技术难事 。搞个剪辑的有倾向的视频 有作弊的嫌疑  发表于 2015-5-17 17:09
真明白人  发表于 2015-5-17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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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蓝天2004 + 5 谢谢发表精彩内容,论坛有您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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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7 12:24:22 军转网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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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8 13:55:27 | 显示全部楼层
玉心无痕 发表于 2015-5-17 21:39
( H- O# m7 U, a呵,幼稚,你以为歹徒都乖乖躺那等你拷**?!一看就是纸上谈兵的货
5 X0 O" m2 u, H" e/ C
7 u) r' i! ?. Y4 g1 k/ N* g另外,你以为内地一个小小的三四线 ...
. F) `8 g/ {1 w9 D0 @0 i
1、手 拷的意义是:控制无携带危险武器嫌疑人的行为能力,避免出现更暴力的行为,有效制止事态的升级。如果出警时,劝说无果且对方有动武的情况下,直接使用手 拷而不是警棍,也不至于会出现枪击的结果。8 ]* x0 t4 r5 s% [( f1 L* l* L
; `% T3 {% i( l! {
2、至于能否拷住疑犯,这是警员的业务水平问题。从视频上看,开始出警后,警员曾有效的徒手控制过徐某,说明其是给徐上拷的能力是有的,但不知他为何后来选用警棍,可能是执法者已经情绪化了。) K7 q$ M+ R5 L+ d: P

* H3 y3 P5 w8 m$ r: g3 l1 c, ?3、就算只有一名警员值班,之前的保安或工作人员也都可以出手帮忙的。但他们却没有,这说明什么?央视没有对此进行采访,不知是故意的还是大意了?
- G5 m% i$ h2 i: b0 Q% M0 A
3 R' n2 T8 W9 J( J' ~  j8 i" R4、毛泽东时代的公安没有配枪,也没有警棍;邓小平时代只给警察配了警棍,也没有配枪;后来警察就有了配枪,但是必须经过批准才能开枪,不能擅自开枪;再后来警察就有了擅自开枪的权力!这样下去,维权的百姓(包括军转)碰上的是“维持秩序”的警察,他们还能“维权”吗?如此一来,历史周期律离我们还会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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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行为不能原谅!  发表于 2015-5-21 13:27
中国对公安的改革,想把“人民公安”最终改革成什么样子?!央视对安庆这一事件的表态,对老百姓来说不是什么好事,因为警察的武装水平越高,只能说明国内的矛盾越是激化。  发表于 2015-5-18 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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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22 12:18:37 | 显示全部楼层
打狗棍 发表于 2015-5-21 11:37
  I  U2 Z: n* V# X5 X6 a/ H正常人办事都有目的对吧,有带着子女及母亲去当暴徒的,是你你干吗?即便阻拦了旅客进站上车就没有更好的处 ...

. {" B6 a2 s$ x( g) L你是个明白人。当警察滥用**形成灾害,普通民众有可能因为一时的口舌之争、激奋之下的肢体冲突而命丧枪下,徐纯合之殇便是其之始也。那些在这里骂徐该死、说警察开枪正当的人,我想请问一下你们,难道这家火车站就一个警察吗?难道其他车站工作人员都是吃干饭的吗?徐摆明了不是暴恐分子,罪不致死,难道除了开枪击毙别无它法吗?为什么不第一时间控制住徐,却任由事件发展到开枪击毙的程度?这家火车站没有制定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吗,像徐这样的突发事件正确的处置方法应该是什么?徐正常购票,为何不让他全家登车?徐突然暴怒到底是因为什么原因?徐抓起自己女儿只是为了躲避警察棍棒而一时情急,他是存心摔女儿丧心病狂吗?等等。这些问题官方解释了吗?截止目前,官方解释的只有一个问题:徐袭警该死,警察开枪击毙正当。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我想再问一下那些骂徐该死的人,如果你是当时的徐,你觉得你就活该被击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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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当时的徐,你觉得你就活该被击毙吗?"……说得好!  发表于 2015-5-22 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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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6 13:52:2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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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6 13:59:48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说得好!顶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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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战友的支持!  发表于 2015-5-17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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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6 14:02:23 | 显示全部楼层
动不动就总结两句人生哲理来蒙人、虎人。酸的让人掉牙的。。。。。。都是专家!{:1_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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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见得吧?您这是另一种清高,是吧?真高吗?  发表于 2015-5-22 09:47
言之有理!  发表于 2015-5-17 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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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6 14:17:54 军转网 | 显示全部楼层
该死,但不是这么个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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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即暴他的头!  发表于 2015-5-17 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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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6 14:45:32 | 显示全部楼层
但是值得推敲的是,一个拖儿带女探亲访友的人,到底因为什么事情把他给弄到这个份上,连儿子都不要了?不符合常理,他是神经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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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神经病就是畜生!  发表于 2015-5-17 14:43
用老娘带孩子要饭要来的钱买酒喝的人,你说是什么样的人  发表于 2015-5-16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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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6 14:50:49 军转网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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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6 15:03:0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叫站着说话不腰痛,这种人若是警察莫说开枪,估计早躲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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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理!  发表于 2015-5-17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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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6 15:16:55 | 显示全部楼层

& i1 J2 Q! V  ^6 N2 {; y         退役军人,警察脱掉制服也是一个小老百姓,老百姓只是想了解事件的视频真相(中间环节有许多疑问未解),质疑央视剪辑过的呈一边倒来证明开枪合法的视频(公信力如何),寻求公平正义是每一个正直有良心的公民的权利和义务,而不是去为了歌颂而丢失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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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要得 呵呵 央视怎么了 它说的就是真的?薄 周 徐年代 它唱的赞歌还少么?  发表于 2015-5-17 17:03
很多人这件事疯狂质疑央视(官媒)甚至破口大骂,另件事疯狂力挺央视(官媒)甚至捶足顿胸,俺就纳了个闷儿了,央视(官媒)你怎么就那么没有准儿呢忽左忽右地干嘛呢你!  发表于 2015-5-17 16:28
偏执性质疑不应该是一个成熟的中年人能做出来的  发表于 2015-5-17 12:42
是你心理阴暗。给你真相你不愿相信罢了。你期望的是其他。。。。。。  发表于 2015-5-16 22:06
笑话,要真相?你还要什么真相?就这样在公共场所不顾其它旅客着急赶车,不顾老母亲,特别可恨的是把自己的女儿都摔出去了。你还要什么真相!  发表于 2015-5-16 20:14
zvj
警察的执法过程显然是有问题的  发表于 2015-5-16 16:41
说得好!如果这件事情不查明真相,下一个徐纯合有可能还会出现!我们要的是真相。  发表于 2015-5-16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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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6 15:35:2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闪亮刀锋 于 2015-5-16 15:37 编辑
# Z$ _6 m1 i5 L" q0 K% y7 C. t+ _2 S3 r, v
1、公布的视频只有动作行为,没有对话的内容。特别是视频开始前的徐与工作人员的对话。不是有图就会有真相的,而是会思考才会有真相。6 z3 ]  r+ C0 G

1 W. l6 T& y7 l" O2、控制无携带危险武器嫌疑人的最有效方式是手  铐,不是警 棍,更不是“手 枪”。- M! |& l2 h0 P& h% S$ I+ p- Q  s  m$ ?

: [; e& C, c# x9 ?. l. k! K* ^2 |3、为什么事件升级后,没有其他的警察或工作人员来帮忙?这说明什么问题?
& \1 X+ L5 N3 O+ [; ]8 Z+ ]7 n( {! s: 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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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玉心 手 拷的意义是控制对方的行为能力,避免出现更暴力的行为,有效制止事态的升级。  发表于 2015-5-18 13:02
呵,幼稚,你以为歹徒都乖乖躺那等你拷**?!一看就是纸上谈兵的货  发表于 2015-5-17 21:36
本人猜想:没人来帮忙,也许是周围的人对徐”阻拦其他旅客“的理由表现出了一定的同情。正如一些小区的居民由于公共设施的问题不能解决,而去"堵路”一样。  发表于 2015-5-16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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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6 15:43:3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说法我赞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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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正义感,能明辨是非!  发表于 2015-5-17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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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7 12:12:24 军转网 | 显示全部楼层
闪亮刀锋 发表于 2015-5-16 15:35
) \9 Q6 G! w, u7 H) _1、公布的视频只有动作行为,没有对话的内容。特别是视频开始前的徐与工作人员的对话。不是有图就会有真相 ...
* Z# M  _1 Y, ~3 J1 a
你家造的监控录像有声音?0 Z+ U' H7 {5 Y# F, X.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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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工作人员有阻止徐的行为,也不是徐后面行为合法化的原因。  发表于 2015-5-19 00:01
有些人不知道想要干什么?  发表于 2015-5-17 18:36
徐与工作人员的对话内容,可以采访工作人员或相关旅客进行还原,主要是为了弄清徐“阻拦旅客”的原因,这在公布的视频中用"酒后闹事“给打发了,具体双方怎么说的没有详细介绍。  发表于 2015-5-17 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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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7 12:18:25 军转网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人的生死是由人主观决定还是居中司法裁判决定的?自己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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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一个人的生死有时是自己决定的,NO ZUO NO DIE!  发表于 2015-5-17 14:35
其实一个人的生死有时是自己决定的,NO ZUO NO DIE!  发表于 2015-5-17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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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7 12:26:3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观点我赞同。可以暂且不说那么复杂的这样那样,只凭他直接提起自己的幼女砸向警察的这一动作就该死(幼女被砸在地上他看都没看一眼,继续和警察打闹;要是这时候那警察先顾一下那孩子就更好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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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计要是这个小女孩摔死了,就没有人说徐不该死了。  发表于 2015-5-19 00:02
是的,就这点真是气人,这还是人吗?其实早该死了,有些人还这个真相那个真相的,不知道都想什么了!?  发表于 2015-5-17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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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7 12:27:38 军转网 | 显示全部楼层
hbjshhb 发表于 2015-5-16 14:17" N2 ~- i3 ?; _$ \0 v( M
该死,但不是这么个死法。。。。。

( t$ i# N0 ~/ P. F" H/ k  V对,应当立即爆头击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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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说的好,应该立即爆头击毙!  发表于 2015-5-17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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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7 14:37:11 军转网 | 显示全部楼层
徐纯合为什么会突然发疯?事件的起因到底是什么?至今没有明确的官方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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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下这伙子,一定在不远的将来,有解释的。为着中国梦。  发表于 2015-5-22 09:58
来捣乱的吧?  发表于 2015-5-19 17:11
江,先解释一下你为什么需要这么多解释!  发表于 2015-5-17 18:38
解释什么?一个在公共场所无视其它旅客的行程,一个不母亲女儿的安危,甚至害点亲手杀死自己的女儿,这样的人还要政府解释什么!  发表于 2015-5-17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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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5-17 14:39:22 | 显示全部楼层
军港早晨 发表于 2015-5-16 15:16
( H+ V5 D7 N3 J. N! U退役军人,警察脱掉制服也是一个小老百姓,老百姓只是想了解事件的视频真相(中间环节有许多疑 ...

4 D: Z) [  P$ Z" u) f% u/ f% C把自己的女儿摔在地上,这种冷漠已经超出了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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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你再提这个已经显得很无聊,没人认为把自己(别人的也不行)的女儿摔在地上有人性。想通了,就没必要犟,有什么意思?静默好了  发表于 2015-5-22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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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7 14:43:16 军转网 | 显示全部楼层
最让人揪心的就是摔孩子那一幕,王八蛋!畜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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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在场上车的旅客说,当时把孩子摔的都哭不出声来了。过了一会小孩才缓过神大哭。事件一步步发展到那样的结局谁都不愿意看到,可偏偏又发生了.......  发表于 2015-5-22 13:26
这种行为不能原谅!  发表于 2015-5-21 13:25
是的,真是让人揪心,简直是畜牧。可还有那么多人为他鸣不平,我不知道这些人,内心的良知都到哪里去了?!  发表于 2015-5-17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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